杭州半价房引人才遭疑 是否有失公平成关注焦点
杭州市政府日前下发《杭州市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购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计划》),陈述力争到2012年,建设总量22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7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保障性专项住房,用于解决和改善21000户、平均每年7000户以上各类人才的住房问题。人才专项住房基本按成本价出售,确保售价控制在同类地段商品房价格50%左右。此举一出,立即引来网友和媒体的热议。其中,人才房是否有失社会公平成为议论焦点。
为什么今天公众会质疑“人才房”
《计划》规定,四类人才可以申购人才房:对城市建设有突出重大贡献人才,新引进在杭省、部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海外留学人才,大企业大集团的人才,以及中小学校教师等。杭州市委人才办副主任徐国联表示,考虑到人才保障性住房的特点,本次杭州人才专项住房选址将放在离中心城区不远的地方,这将极大改变先前经济适用房远离市中心,交通不快捷、生活不方便的尴尬局面。
调查显示,部分人对政府设立人才房持赞成态度。网友“爱杭州的小猫”的留言代表了众多网友的声音:“地方经济要发展,必须依靠人才,在现在房价高企的现状下,怎么把人才留在杭州?房价就是一个坎。政府的做法可以理解。”
部分人虽赞成设人才房但对设立后两类人才提出异议。市民小王认为,“大企业大集团的人才”本来就是高收入阶层,他们的价值在其收入中已有充分体现,再去申请人才专项用房,有违社会公平。另外,教师是职业,不能与人才划等号,如若以职业贡献来论处,救人性命的医生和危难时刻要冲锋在前的特警等等都该列入人才行列。
也有人对人才房设立持反对态度,认为有“劫贫济富”之嫌。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社会学家认为,过去,政府提出重视人才时,人才的价值还没有体现出来,而社会对人才的尊重和认同度很高,适当奖励人才得到民众支持。但社会发展到今天,人才的市场价值其实已经充分体现出来,而有的人才的“水分”却很高,政府再用公共财政做“锦上添花”之举,自然难以服众。何况,在高房价的今天,人们对房子本身就很敏感,优势地段的半价房意味着上百万的奖励,人心不服在所难免。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显洋亦对人才房的设置提出异议。他认为,人才作为一种资本,会对地方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从整个公共政策来讲应该更多地考虑社会的公平。用经济补偿来吸引人才,不是什么好政策,可能助长不良风气,带来恶性循环。一方面,它会引导人才追逐功利,失去了其为社会服务的属性;另一方面,各地通过经济补偿招人,并不一定能留住人才,别处若有更优厚的条件,他就可能另攀高枝。此外,政府为人才建半价房,用的都是老百姓的纳税钱,在社会贫富差别拉大的今天,公共财政的倾向更应该是低收入阶层人群。
“住在杭州”网首席评论员丁剑刚也表示,他不赞同人才房会使“富人愈富,穷人愈穷”的观点,但民众对人才房的种种质疑,说明政府在推出人才房的同时,更要做好低层民众、困难群体的住房安置工作。让收入一二千元的老百姓也有房子住,或者有房子租,政府给收入一万元的人廉价房,老百姓才会没有意见。
能否杜绝暗箱操作关乎人才房成败
因为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人们对人才房的运作也表示了极大的担忧。
有记者查到在杭州人才专项房刚刚推出时的公示名单,一些仅被评为某局个人先进、局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等的人也被列入其中。曾有媒体采访了两位2007年第一批拿到人才房的人,一位是媒体工作者,一位是医生。前者认为自己能拿到房很运气,因为当时没有更多的人知道人才房申请这回事。
一位长期关注社会民生的专家表示,“普通职工也能归纳入‘人才’之列,人才房将有可能成为某些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分房’。”
而市民徐大伯认为:“如果仅有个大框架,各方面的细则迟迟不出台的话,暗箱操作很难避免。”市民王小姐认为,既然搞“人才专项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那就应该以公开透明的标准去界定“突出贡献”,而不是某个单位评个先进就分房子。
对此,徐国联解释,今后杭州人才房有严格的申购程序,报到市委人才办后,杭州市级各牵头单位要邀请省级以上行业专家评审排序,名单确定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另外,在实物配售各类人才住房的同时,杭州还将连续三年,每年推出10万平方米的人才租赁房。同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拟对在杭州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实施住房货币补贴。多渠道、多途径地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努力使在杭州工作和创业的各类人才安居乐业。为了避免“领房走人”的现象,《计划》还明确规定:“凡配售到人才专项住房的人员,自配售之日起须在杭州工作或服务满5年以上。”
丁剑刚认为,杭州市政府在推出该举措之前,务必做到对相关细则进行立法,确保准入准出机制的透明,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发生。(蒋萍 吴禄婵)
- 标签: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