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放外资项目核准权限 鼓励投向四大产业
浙江省政府决定进一步下放外资项目核准权限,并鼓励外资投向四大产业。
记者28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通知中获悉,该省要深化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将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按照规定需由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项目外,均下放给各市、县(市,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核准;杭州市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核准权限提高到项目总投资2亿美元以下。
来自浙江省发改委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新批外商投资890家,合同外资金额85.21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53.17亿美元。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批外商投资企业46663家,实际使用外资813.10亿美元。
据浙江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引导和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鼓励跨国公司来浙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地处中国东南沿海的浙江,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发达,中部、西南部地带相对落后。浙江省政府指出,将积极引导外资向浙中、浙西南地区投资,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市场为导向,鼓励浙东、浙北地区与浙中、浙西南地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利益共享的原则共建开发区。
据了解,浙江省将重点加大引进北美、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力度。切实发挥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东盟、非洲等地区的投资合作。(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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