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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供电局积极宣贯“两保户”用电优惠政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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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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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3月1日起,我们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全面实行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的政策”。2月21日下午,余姚市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组织人员集中培训宣贯,将“低保户”、“五保户”享受用电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为即将在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业务做好预演。

  在1月初,接到通知后,该局客服中心多次与余姚市民政部门沟通,确定双方联络人,及时做好“两保户”信息的传递工作,建立常态机制。并在各营业窗口摆放了《浙江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实施须知》。

  为进一步减轻“两保户”负担,免费用电采用“两保户”登记后执行的方式实施。自2013年3月1日起,所有公示的供电营业窗口可提供“两保户”免费用电登记手续的办理服务。“两保户”以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并根据民政局提供的认定清单逐户核对后进行办理优惠业务。“两保户”家庭办理登记手续时,对此前月份按政策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可在办理手续时,一次性予以退还,此后每月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直接在用户的当月电费中予以减免。

  实行“两保户”免费用电优惠政策是浙江省电力公司在2012年7月1日起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的形势下,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下一步,该局将采用“移动营业厅”、上门走访宣传、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动广大职工把“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宣传到户,让实惠和服务真正深入“两保户”心中。(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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