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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质监局为农夫山泉正名 媒体称有隐瞒真相之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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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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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3月起就陷入一系列质量门事件的农夫山泉昨天晚间给京华时报记者发来声明直接表示:这些报道都是隐藏在幕后的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蓄意策划。尽管如此,但记者注意到,浙江省质监局为农夫山泉正名对公众仍隐瞒了真相。

  京华时报记者胡笑红实习记者平亦凡

  ◎说法

  浙江质监局为浙标正名

  据了解,农夫山泉的生产标准为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而该标准农夫山泉曾参与制定。此前有广州媒体质疑农夫山泉在广州的生产企业执行浙江标准,而后者宽松于广东标准,昨天又有媒体引用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的说法为此事正名。

  报道称,周晓林向记者出示三份文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广东省标准DBS44/001-2011。周晓林说,这三份标准中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菌落总数50,大肠群菌3,霉菌、酵母菌10,致病菌不得检出。报道还称,国家标准GB19298-2003出台后,地方标准比国家标准还严苛。

  ◎揭秘

  浙标有害物限量均宽于国标

  然而,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周晓林说法有隐瞒真相之嫌。记者查询发现,《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标准(GB19298-2003)是2003年制定的。但是,2008年1月17日和2008年9月28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先后两次下发修改单,对该标准中的浊度、砷、镉、总α放射性标准进行修改,并增加了溴酸盐限量标准。据了解,砷、镉为公认的有害物质。

  修改之后,上述5项标准均比之前更加严格。修改后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严于浙江标准。

  显然,周晓林在向媒体解读国标时隐瞒了“修改单”一事。昨天,记者多次致电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回应

  农夫山泉指责怡宝幕后恶意策划

  昨晚,农夫山泉给记者发来声明,对其执行的标准低于自来水等相关国标的质疑,未直接回应,但是坚称自身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

  而对于前期南方网站上针对农夫山泉的一系列负面报道,农夫山泉昨天称是“蓄意策划的,隐藏在幕后的就是国有控股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

  农夫山泉还罗列了一系列怡宝的“罪证”,并表示,“作为国有控股的饮用水企业,利用民众对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恐慌心理作为行销手段,以达到打击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这一做法令人遗憾。”

  针对农夫山泉的公开指责,记者昨天联系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陈越,但其电话一直未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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