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城建公司与业主起纷争 置换两年后竟然反悔
两年多前,跑运输的49岁建德市洋溪街道朱池村人谢治,因建德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建德城建公司)开发需要,放弃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屋,与其置换了一套位于建德市洋溪街道朝阳小苑9幢402室的房屋,花10多万元装修后入住。
两年后的今天,建德城建公司推翻当初的房屋置换协议,要求谢治一家搬出入住的房屋并支付房租,谢治还莫名其妙成了被告。
日前,《市场导报》(www.zjscdb.com)与杭州电台新闻综合频率中波954(www.radiohz.com)联办“维权”节目接到谢治投诉后,记者专程赶赴建德采访。
让出老宅供城建开发
谢治自幼就住在建德市洋溪街道朱池村庄坑头自然村的老宅。1998年10月,谢治成家育子且老宅年久失修,原住房不能满足谢一家四口安居,谢治向村、镇打报告,最终当地政府在他递交的《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上签章同意在老宅地原拆原建。谢治按照审批意见,从亲戚朋友手上东拼西凑了资金,把老宅翻建成占地245.31平方米的三层砖混结构房屋。
2010年9月初,在外地跑运输的谢治突然接到妻子电话,说是他家12年前翻建的房屋被建德城建公司看上了,准备以现房或期房来置换他家的房屋。10月9日,经过多次协商,谢治应约来到建德城建公司洋溪新城开发办公室,该办公室负责人徐某叫工作人员项某拿出早由建德城建公司打印好的《洋溪新城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公寓楼安置协议书》(下称 《协议》),并由项某按此前双方协商的意见执笔填入《协议》相关空白处。
《协议》显示,乙方谢治同意将其所有的245.31平方米私宅及附属物全部选择产权调换公寓楼安置;甲方建德城建公司确认应安置乙方面积245.31平方米,同意安置乙方一套朝阳小苑9幢402室(面积98.31平方米)、一间朝阳小苑2幢4号柴房(面积12.27平方米)、一间朱池新村车库、一间朱池新村店面房、一套新安江大塘坞公寓 (面积90平方米)等共计面积498.31平方米。
《协议》还显示,乙方应支付甲方安置公寓费、超面积部分成本价、柴房成本价及其他等费用46.65万元;甲方应支付乙方主房补偿费、辅房及附属物等补偿费、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奖励、提前腾空房奖励费及其他奖励等费用35.37万元,其中辅房及附属物等补偿费11.2938万元。双方结算相抵,乙方应支付甲方11.27万元。谢治在一式四份的《协议》上签字按了手印,交由建德城建公司签字盖章。
入住新房被追讨8万元
谢治在《协议》签订后的次日就把原私宅腾空,随时供建德城建公司开发建设。在《协议》签订后时隔三天的2010年10月11日,谢治在从建德城建公司洋溪新城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手上拿到首套置换房朝阳小苑9幢402室钥匙,同时在建德城建公司的协助下办好了置换房通水、通电等手续,并花10多万元进行装修。
2011年2月,谢治一家满心欢喜住进了第一套置换房。“本以为可以等着建德城建公司履行承诺,分批拿到之后的置换房,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等来的是灾难。”谢治告诉记者,同年11月,借用到建德城建公司洋溪新城开发办公室的原朱池村委会许主任找他说,《协议》中“辅房及附属物等补偿费11.2938万元”内多算给他了8万元,要他同意扣掉8万元后其他仍按《协议》执行,否则《协议》无效。“建德城建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怎么可以和小孩玩过家家一样突然反悔呢?”谢治说,建德城建公司搞开发需要置换房产涉及他们村就有四五十户家庭,凡是和建德城建公司签订的《协议》,都是先由建德城建公司把事先打印好的《协议》拿出来,叫置换对象签字按手印,“我还算好的老房子没拆,其他人房子拆了,所谓没有生效的《协议》都没有拿到。”
家住朱池村7组的69岁吴小娇证实了谢治说法。吴小娇拿着与建德城建公司签订的《协议》说,她与建德城建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在2009年11月,而拿到建德城建公司和法人代表吴小龙盖章返回的《协议》是在2012年7月,“建德城建公司都是先叫你签了《协议》就搬家,先给你一套置换房,有关系的可以拿到两三套或者地段在市区的好房子,而自己也只拿到一套朝阳小苑8幢102室,说好的车库和另一套置换房还不知道在哪里?”
不交8万元莫名成被告
“我们老百姓都相信政府,建德城建公司都说自己是代表政府来和我们置换房屋的,哪知道他们会如此不讲诚信玩我们?”谢治含泪向记者哭诉说,2013年2月,眼看着其他被置换户的房屋纷纷被建德城建公司置换后拆了,而建德城建公司法人代表吴小龙曾对其扬言,他们不准备拆谢治的房子了,要给其“吃生活”。之后,谢治先是收到《律师函》称,“你户所有房屋虽经多次协商,至今未与建德城建公司签订《协议》,而安置过渡的朝阳小苑9幢402室房屋一直使用至今;在3月15日前将朝阳小苑9幢402室房屋腾空,交还朝阳小苑9幢402室房屋”。后是又收到建德城建公司以“占有物返还纠纷”为案由的建德市人民法院《传票》。
5月21日,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的真相,记者专程赶赴建德旁听了建德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的这起蹊跷的国企状告平民案。原告建德城建公司法人代表没有到庭,由一位特别授权律师代理。被告谢治到庭应诉,谢治特别授权的两位代理律师出庭参加庭审。建德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独立审判员陈道平在开庭前征求双方意见,试图通过调解解决纷争,但没有被双方接受,随即法庭开始庭审。
原告诉称双方达成的是拆迁安置补偿意向,被告所有的房屋205.6平方米,原告以产权调换方式拟安置被告5套房屋,其中包括原告提供的是一套安置房 (即朝阳小苑9幢402室);原告审查被告房屋面积及附属物等补偿价值与实际不符,应作调整,即被告应减少8万元的附属物等补偿价值。
被告认为,双方签订的是合同,且部分已经履行,原告无权单方毁约,应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屋(即朝阳小苑9幢402室)是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而来,既非借,也非租,更不是抢或盗而来的,原告要求返还没有道理。被告还说,置换房的面积在原告在 《协议》中白纸黑字写的是245.31平方米,庭审中原告却说成是205.6平方米。原告是一家国企,在某种意义上老百姓会认为是政府所为;而在签订《协议》时,原告作为专业公司对房屋拆迁的实施占有优势地位,其在与被置换户达成协议时,理应核实清楚相关事宜,现在协议部分(指朝阳小苑9幢402室房屋)已经履行两年多了,再来反悔,显然是不讲诚信的行为,且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由于原告在庭审中称被告弄虚作假,但又拿不出相关证据,原告当庭申请延期举证,法庭同意了原告的请求,并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本案,《市场导报》(www.zjscdb.com)与杭州电台新闻综合频率中波954(www.radiohz.com)仍将对本案予以关注。导报记者 胡德辉 杭州电台记者 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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