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资3800万为市民购买巨灾保险
据报道,买保险,这个事情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工作单位给买的五险一金,出门旅游给自己或者家人买的人身意外险,都很常见。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听说过“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市民购买,而宁波市政府就给了宁波市民这么一份礼物。今年11月6号,宁波市政府出资3800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6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这份保险合同今天开始生效。今后,如果宁波市民遇到因为自然灾害及引发的次生灾害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由保险公司来支付赔偿。那么,究竟什么是巨灾保险?它有什么作用?钱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老百姓究竟能得什么实惠?
今天,宁波市第一份巨灾保险开始生效。这份保险被外界广泛解读为是宁波市政府送给老百姓的一份“福利”。保单的投保人是宁波市民政局,保障对象是自然灾害发生时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和宁波常驻居民的家庭财产。按照规定:如果因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宁波也由此成为国内第一个由政府出资为老百姓购买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巨灾保险的城市。
那么,什么是巨灾保险呢?
宁波市保监局局长陈静:巨灾保险制度也是一个非常新的制度。像日本地震比较多,搞的比较多这块。最近,我们国务院八月份发了一个加快发展现代保险的若干意见,新的国十条,又写进去了,这个是在国家层面上要去做巨灾保险试点,也是为了构建整个国家防灾减灾的巨灾制度。我们宁波先做一个尝试。
巨灾,简而言之,是造成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像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去年10月,一场“菲特”台风袭击宁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0亿元,全市保险业支付赔款超过37亿元。巨灾威胁之下,巨灾保险的实施显得尤为迫切。
可是,每当有重大灾害发生时,民政部门都会及时下拨救灾款,为什么还需要巨灾保险?
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许义平回答:巨灾保险作为一种市场机制,是对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的一种补充。 许义平:这个也是我们基于自然灾害社会政策救助之外,我们市政府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担我们灾害的一些风险这样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通过商业保险机构来运作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以及社会管理的功能,提高财政管理资金运用效益和杠杆放大的作用。
第三个问题:购买巨灾保险的钱从哪里来?
宁波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王效民回答:3800万元保费由财政买单,以后还会看情况逐年增加。
王效民:这是我们第一次尝试这样的巨灾保险,出资额今年暂定3800万,今后如果这个产品受到老百姓得喜欢,或者确实在救灾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我们会考虑有所增加。 问题四:这么大一笔保费,投给了哪家保险公司?
宁波市保监局局长陈静:我们现在是人保公司牵头。主要是根据保险机构偿付的能力、专业度、规范化以及服务网点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当然另一方面作为人保是国有公司,我们也要它承担社会责任的。实际上巨灾保险是一个全新的东西,我们不是要赚钱,就是说能够盈亏平衡就可以了,还是为政府去做这件事情。
针对这个问题,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总经理毛寄文进一步解释说:实际上是人保公司和其他几家保险公司组成了共保体。
毛寄文:还有我们现在还有个共保的方式,后面还有几家保险公司,我是50的份额,还有50的份额是给另外四五家公司共同来做这个事情,整个行业都可以动起来。
第五个问题:保费怎么用?换言之,老百姓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
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许义平回答,保费3800万,保额最高额度可达6个亿:
许义平:这次巨灾保险制度充分利用了市场的机制来扩大救助一种补偿。比如说原来我们在灾害当中人员伤亡这样的一个救助政策的补助是抚恤金,每个人有5000块抚恤金,这次如果因灾害死亡的话可以有10万块赔付。
按照保单规定:因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亡的,可以获得10万元赔偿,财产发生损失的,每户家庭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救助,如果伤亡人员被认定属于见义勇为的,可另外获得最高10万元的抚恤费用。
宁波市金融办主任姚蓓军把这份巨灾保险定义成是政策性保险:
姚蓓军:我们把它定义为是政策性保险,是低保障,广覆盖这么一个产品,纯粹是救助性质的。我们原来是10亿的民政抚恤救助金,在这基础上,我们又打了一个包,我们针对的是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民众。
实际上,无论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是今年8月份新出台的保险业新国十条,都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机制。宁波市金融办主任姚蓓军认为,宁波的先行先试将为国家层面建立巨灾保险机制提供借鉴作用。
姚蓓军:巨灾保险体现了党委政府重视民生的一项举措,也是个好事。宁波作为国家保监会定的创新示范区,我们也有义务作出一个样板。(记者 刘发丁 曹美丽)
- 标签: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