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纪委也要为“矿征办”窝案担责
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最近因集体贪腐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据报道,这个小小的科级事业单位,770多名干部职工中竟有超过百人涉嫌,55人被立案调查。从主任罗喣龙到8名副主任、党组,以及下属各站点、班长,高、中层干部几乎“全军覆没”。
耒阳市“矿征办”窝案被称为一个集体贪腐的活“样本”。剖析这个“样本”,我们能够得出什么教训?一个新的就是,反也需要追究责任,有时候需要一直追到纪检委。
在耒阳市,“矿征办”的秘密早有传闻,纪检监察部门也多次收到群众举报,但每次查处都是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6月,湖南省纪委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查处,耒阳市“矿征办”的集体贪腐案件才浮出水面。可见,耒阳市“矿征办”的窝案并不是很难发现,而是群众多次举报,但纪检部门不负责任,没有一查到底,这才使得案件越闹越大,而非要省一级纪检部门出面。
市纪委为什么查不下去?现在也已经有了答案。“矿征办”的问题屡次调查没有结果,是缘于其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在“矿征办”的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中,许多是耒阳市直各部门和乡镇领导的亲属子女。因而一些监管部门在“矿征办”的问题上投鼠忌器、网开一面。从这些情况看,耒阳市纪委的领导害怕查处窝案会得罪亲属子女在该单位的部门和乡镇领导,这属于因照顾关系而原则、包庇。
纪委失职,也应该被追究责任。中央党校林喆教授在谈到监督的缺陷时指出落马的大致情形:昨天还是个优秀干部,今天“一下子”就成为。她认为有两个重要的环节被忽略了,一是,一个“好干部”突然变成,他是怎样被提拔的,谁推荐的。另一个就是,是谁监督他的。她说,在贪污产生后的责任追究中,一直要追究到纪委才算彻底。
对于群众多次举报的窝案,耒阳市纪委居然都是查得不了了之,难道不应被问责?难道不应有人为此付出代价?江苏东台 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