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1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旅游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包括杭州市萧山校区和淳安千岛湖校区。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如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其中1个岗位。
3.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10月中上旬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如合格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7年10月13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具体安排见学院公告。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言语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试卷一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二为综合写作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三为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50%。具体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非教学类岗位招聘考试说明》。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初定于2017年10月16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见学院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所有参加面试者均需要参加人格因素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一般应在2017年12月底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学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执行。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11231)联系人: 王老师、 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