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学院2018年非教学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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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高职院校,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院址位于杭州萧山区学知151号。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6月30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素质和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1、应聘人员应于2018年5月29日起至2018年6月12日期间,在网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外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分别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分,低于该成绩不能入围。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省情、和行政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专业、技能知识主要包括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门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 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考察维度。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面貌等必备条件的,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告公示栏”)和招聘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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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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