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最大外部股东被曝服刑中, 规避持股5%信披红线
一家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已通过受理、问询、注册等重重关卡,首次公开发行路演正进行之际,却被曝第三大股东还在有期徒刑中,科创板公司的信披遭到质疑。
1月9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赛特新材”)科创板注册生效,按照发行安排,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1月15~16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下路演,17日开启初步询价。
然而就在赛特新材网下路演开始之时,第一财经记者却注意到,赛特新材第三大股东李文忠及配偶傅素英涉恶获刑,作为最大外部股东却身陷囹圄,是否涉嫌信披违规?
公开资料显示,赛特新材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真空绝热板的高新技术企业,这项主营业务占总体业务的98%。2019年7月18日被科创板受理,计划融资4.03亿元,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主要中介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1月13日赛特新材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李文忠为赛特新材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为297万股、占比4.95%,由于第一、二大股东汪坤明、汪美兰为兄妹,汪坤明合计持股53.32%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文忠则成为赛特新材最大的外部股东。
招股书显示,李文忠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持有公司5.08%,一度持股超过5%,关联方中也显示傅素英是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股东李文忠的配偶。
但就在赛特新材申请上市过程中,李文忠却面临牢狱之灾。2019年11月26日,厦门湖里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内容是: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文忠、傅素英多次组织李某枝等人,在湖里区枋湖西路一带结伙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以被害人王亚丽等人违约为理由,不顾多次纠纷警情中民警的口头劝阻和法院停止侵权的生效判决,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以被告人李文忠为首的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
上述湖里法院所提到的法院停止侵权的生效判决,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显示,厦门市文忠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王亚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已于2018年8月6日下达,该案原告(反诉被告)文忠装修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傅素英,判决书中也明确写有文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傅素英及其丈夫李文忠等字样,二人夫妻关系属实。天眼查显示,厦门市文忠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傅素英持股49.46%,李文忠持股48.05%。
查阅李文忠的天眼查资料发现,李文忠旗下还有厦门市文忠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持股83.54%。有趣的是,该公司的变更记录显示,2018年11月30日主要人员信息中删除李文忠和傅素英的姓名,此时距离赛特新材提交招股书仅有7个月。
招股书中还显示,傅素英曾在2018年1月22日至9月3日期间,作为关联方借款给赛特新材本息合计614.03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次借款本息均已偿付完毕。
无论如何,李文忠、傅素英夫妇此时正在有期徒刑期间,赛特新材却如火如荼地完成了问询、注册,并即将迎来发行和上市,投资者却对第三大股东的现状一无所知。
一位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资深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需要履行信披义务。刑事事件要公告的一般是董监高,股东一般只需要披露和持股相关的情况。
但巧合的是,李文忠当前的持股比例为4.95%,而在2018年12月该数字还是5.08%,也就是说李文忠并不需要履行5%以上股东的信披义务。
“但如果这个股东被抓可能引发股价较大变动,可能被兜底条款框进去。”前述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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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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