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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欣欣向荣背后存“三无状态”风险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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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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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报道称,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文件”,通知中较为引人关注是涉及到互联金融的相关内容。“107号文件将互联网金融视为影子银行,并且主要在于落实影子银行监管口径,明确各种信用中介的监管主体和日后的监管责任。107号文件同时也指出,网络金融目前尚无明确监管主体,但是央行会同有关部分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待监管办法落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便得到规范。”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道。

  2013年,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新型的金融机构给传统金融市场带来了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机。互联网金融是以传统金融行业为基础,将互联网“、平等、协作、分享”的融入其中,正是基于这样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大的创新空间,对于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强大的助推作用。

  对此,霍肖桦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金融行业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巨大的冲击,在方便、快捷、投资理财门槛降低、收益更高等优势之下,互联网金融抢占了传统金融的部分业务和资金流;另一方面是倒逼传统银行的发展,此前传统金融行业存有效率不高、费用偏高等弊端,如今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势必会倒逼传统金融提高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以谋取发展之。

  然而,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虽然发展速度很快,很多企业也不断涌入其中,但是,行业欣欣向荣的背后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问题。非法募资、倒闭、跑、信息泄露等问题都让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很多风险。

  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是网络借贷行业基本处在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因此,有针对性地立法、监管已迫在眉睫。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显示,目前国内尚无完全针对互联网金融整体的法律法规。但在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有以下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海关总署关于网上支付税费事宜的公告、电子支付(第一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公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正确引导是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的关键,因此,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是互联网金融行业持久发展的保障。业内认识普遍认为,消息中提到的国办107号文件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积木盒子CEO董骏表示,国办107号文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政策基础和监管风向标,对P2P行业的健康发展极其重要。三个值得关注的方面是:首先是验明正身。明确了影子银行的创新性、合和积极性,并且把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了影子银行的三类体系之中;其次是明确底线。重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合规性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最后则是保驾护航。明确鼓励影子银行数据纳入征信体系建设,为有益的金融创新提供了配套的体系支持。此文了我们一直期待的合理监管的序幕,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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