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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视点:监管层三个月五度发声法治供给 夯实资本市场深改制度基石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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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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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歆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肩负全面深化改革重任的资本市场而言,法治供给无疑是深改的全方位制度铺垫。

  11月14日,最高法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涉及金融领域部分包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证券、营业信托、财产保险、票据纠纷案件审理等5个方面内容,对其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和场外配资的内容尤其引人关注。笔者注意到,近期A股市场法治供给速度加快,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

  首先,增加法治供给、完善法治体系正成为资本市场的“顶层设计”。

  笔者注意到,在近三个月时间内,监管层已经五度就资本市场法治化发声。8月31日召开的金融委第七次会议提出,要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体系,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为满足人民群众财富保值增值等多元诉求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9月6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要着力增强法治供给,加大赔偿力度,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9月10日晚间,证监会公布“深改12条”,其中第8条明确“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11月3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强调,要推动证券法修改,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供给与投资者保护。

  再加上本次最高法发布的纪要,明确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可试点代表人诉讼、场外配资合同应认定无效等事宜,资本市场的法治供给进一步得到完善,而且可以说有高度、有温度、有热度。

  其次,司法判决、行政处罚有望对违规行为进行多维度惩治,警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中的心存侥幸者,从而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9月中旬,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资本玩家”鲜言违法行为的一审判决:被告人行为已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虽然目前仅仅是一审判决落锤,但笔者认为,案件本身已经给上市公司以及董监高传递了明确的监管信号——行政“顶格处罚”后力度有限的法治“威慑力空白”正在由刑法填补。

  同时,证监会一直以来通过严格监管执法,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证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0件,同比增长38.39%;罚没款金额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市场禁入50人,同比增长13.64%。

  11月15日,证监会依法对华信证券实施风险处置:鉴于其违法为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已不符合持续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且逾期未能改正,严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撤销华信证券的全部业务许可。

  上述刑罚或行政处罚正是资本市场法治供给的加速落地,无疑将为资本市场全面深改夯实公司治理基础。

  笔者认为,法治化正是本轮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中制度优化的主要特点之一。从顶层设计——制度先行——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案例示范并威慑意图违规者——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这条“提质生态链”逻辑清晰、目标明确,也将夯实资本市场深改“制度基石”,推动形成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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