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调控加码:落户未满5年限购一套,限售升级,增值税2改5!
靴子落地,传了一个多月的杭州楼市新政终于来了!
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图源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先划重点:
1、落户 未满5年,限购1套
2、住房赠与他人限购3年,被赠与人须有购房资格(遗产除外)
3、高层次人才转让房产后,须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4、 新房摇号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 限售五年
5、 热点商品住房项目,享受优先购买方式的, 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限售五年 (原为网签时间)
6、新增一类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卖房,无房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7、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 2年调整为5年
△以上政策均针对限购范围内住房
实际以官方执行为准
不知道多少朋友被新政影响了购房节奏?
欢迎留言说一说!
都说政策出了红盘也要出动,
春节前杭州楼市可能很热闹?
以下来源杭州住保房管官方公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一是规定落户本市 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 1套住房;二是规定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 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 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 5年内不得转让。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 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 5年内不得转让。
《通知》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明确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 2年调整为 5年。
《通知》对2018年4月4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 新增一类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明确自《 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 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其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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