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山华庭违建“雨篷”抢建完工
“楼下又在抢建!清早6时多开工,城管赶到时已经完工!”20日上午,越秀区东山华庭的业主发现裙楼的装修又动工。为什么政府部门已经审核确认“不锈钢英文字母”属于违法构筑物,楼下还能继续施工?抢建是否真的无法阻止?抢建后若要政府部门强拆,难道还是政府买单?
20日下午,记者来到东山华庭。早前安装的“不锈钢英文字母”不仅没拆除,顶上全都加装了一层透明塑料板。业主强叔说,当日早晨6点多,他发现楼下又有人施工,到上午9时多,所有不锈钢英文字母上已经搭好透明板。记者发现,透明板的宽度未完全覆盖突出来的字母,在一些塑料板连接处,甚至出现两块重叠的情况,工程显得十分仓促。强叔说,上午10时半左右,城管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施工人员已经离开。
东山华庭的业主们质疑,政府部门已经下达批文,楼下为什么还能继续抢建?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越秀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人。“当事人拼命抢建,我们无法时时盯着去阻止。只能说,他抢建得越多,最后损失越严重,最后肯定要拆除。”该负责人说,18日已经给东山华庭一至三层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人员少,我们只能是接到群众投诉之后再过去处理”。
该负责人称,东山华庭一案正处于立案阶段,正在走程序,立案之后将对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当事人在整改期限内自行整改。如果当事人逾期不进行整改,执法分局将移送越秀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区政府对其进行强拆,谁买单?”
“按照整改违建的法规,违建者需要承担整改费用,但可操作性太小,现在一般都是区政府买单。”
“当事人抢建越多,政府买单的成本越高?”
“是的。”
“对于违建是否存在法律漏洞?”
“是的,的确存在一定漏洞。现在违法建设者得不到法律制裁,因此没有威慑性。”
专家说法
政府不应垫付拆违费用
广州知名律师、城管社会监督员朱永平认为,政府应该责令“谁违建,谁来拆”,如果政府垫付,是错上加错。“垫付有很大风险,万一钱追不回来,怎么办?”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也认为,政府垫付拆除费用是不对的,应该让违规的当事人承担责任。此外,要追究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对失职部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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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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