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政策暂无变化
继率先出台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后,北京4月7日对房产调控政策进一步细化,规定公积金和商贷的二套房首付最高均提至七成。记者昨日向广州公积金中心咨询获悉,广州的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暂未有任何调整。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通知显示,将从2013年4月8日起根据职工住房和收入情况对贷款实行差别化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七成,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其中十分特别的一条是: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使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
“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说要改变现有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如果没有政策硬性要求,广州现有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压力并不大。和北京要求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月供要在50%以上不同的是,广州是根据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来确定其贷款额度和月供,首先是要保证贷款人基本的生活需求,如果月供可能导致贷款人生活压力超出承受能力,会通过降低其可贷额度来避免。而按照过往惯例,月供如果超出个人收入的50%,被视为还贷压力警戒线。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公积金贷款仍然执行的是之前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上,一人申请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但具体能贷到多少,还要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计算,这也就是说,贷款人能贷到的额度并不等于最高额度。
- 标签: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