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吐槽买房遭遇极品房主 精装房变“空装房”
看房时明明看的是精装房,到交房时却硬生生地变成了没有设施的“空装房”。这着实把买房人“雷得外焦里嫩”。这不,网友“买房心酸事”就遭遇了这一遭,“最后连吊灯、水龙头都卸走了,你说我买的什么精装房啊!”
置业专家表示,在购买二手精装房时,一定要详细地签订买卖合同,有必要的话要留取影像或图片资料,以免遇到不讲道理的极品房主。
买了精装房交房时啥都没了
“买房我也是奔着精装修去的,可是交房的时候屋里很乱”,网友“买房心酸事”在南京某著名房产论坛晒出了自己的收房故事,去年底拿房的他至今还气愤得很。网友“买房心酸事”表示,原房主白住了他大半年的房子,催了无数次终于交了房,但原来装修不错的房子一片狼藉。他甚至发现防盗网和晾衣架都被拆走了。
“原来合同上注明固定设施除了锅炉,其他都要保留的。可是实际上收到的房子情况却真是让我想不到。”网友“买房心酸事”表示,橱柜把手只剩两三个,其他的都卸走了;进了卫生间,发现淋浴莲蓬头、支杆,还有其他的放香皂之类的架子都没有了;打开灯,发现好几个不亮,再仔细一看,发现那些灯泡都卸走了,房间里的吊灯也没了;就连阳台和卧室之间的推拉门,也被拆了。
前房主把空调换了
“合同里写明了有空调的,那是必须留下的。”网友“买房心酸事”表示,交房时是冬天,当时插上电看了一下,确实运转制热,他就放心了,之后也一直没有使用。天气转热,前些天他开空调时才发现这台空调根本不制冷。
“根据编号一查,发现是前房主从其他地方移来的老空调,换了管子,是漏水的。看房时的那台空调还在保修期,现在换了一台,根本不保修了,真是坑人啊!’?网友“买房心酸事”发帖称。
遇到这样极品的房主,网友“买房心酸事”表示很无奈,尾款都已经交了,再和前房主扯,只会给自己增添烦恼,也只能认栽了。
买房人纷纷吐槽遇到的极品房主
网友“买房心酸事”的遭遇引起了不少买房人的共鸣,大家纷纷吐槽自己遇到的极品房主,“我同事的前房主,走的时候不仅把水龙头拧走了,还把那种老式的水泥洗手槽也都搬走了……”“这样的房主我也到过,交房时把封闭阳台都给拆下来卖了”。
拆水龙头还是小事,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家还留了点东西呢,我家就剩下墙和窗户,连纱窗都拆走了,地板全部掀走,完全一毛坯房”。看来,买精装房拿毛坯房的情况还真不少。
“固定设施不可拆除”太笼统
市民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精装房在合同里很难完全体现,一般人不会也不可能把橱柜把手、水龙头、灯具一类的东西写在合同上,要写也只是“固定设施不可拆除”。“但在这类极品房主的眼里,根本就没有‘固定设施,之说。
吸取经验的网友“买房心酸事”也表示,这类合同以后千万要有附件细则,例如家电品牌、性能,“当时中介和房主都觉得我要求多,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认真了,事后证明人真的要较真。"
专家说法:固定设施和家具要详细约
置业专家表示,一般来说,卖家在出售带装修的二手房时,屋内的固定装修设施以及部分家具都在赠送之列。对于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部分,购房人应当要求卖方提供原始的装修合同、装修项目详单、装修款收据,并明确装修的保修期限;对于已经超过装修公司保修期限的,可以要求售房人提供一定时间的保修承诺。
对于装修中的可移动部分,如油烟机、热水器、灶具、洁具等,则应当明确品牌型号等内容。家电、家具等应当明确具体品牌型号,并要求售房人提供原始保修凭证以及付款收据。二手房交易中的装修设施、家电、家具等物件如果价值过高,通过文字方式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能完全保护购房人的权益,尤其是家具,一般无法像家电一样确定具体型号来约束,给售房人留有更换的余地。因此,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之外对于所赠送的家电、家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甚至可以留取图片或影像资料,以此保证交易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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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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