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楼市调控后 都是一次房地产纠纷高潮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3-2012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浙江房地产审判白皮书》。
回顾房价是一件让大多数人懊悔不已的事,而省高院这份白皮书却是另辟蹊径,从审判视角来观察十年楼市,角度很独特也蛮说明问题:安居梦,不容易。
总体态势是“十年九调”,政策频频。
为什么选择2003年作为时间节点,不是因为至今正好10年,更重要的原因是——
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主要发生在这几个年份: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和2013年。
而每一次调控之后,都会引来新一波房地产纠纷潮。
这十年来,浙江各级法院共受理房地产案件11.87万件,诉讼标的总金额为505.93亿元。总体无论数量还是金额在这十年里都呈现一种波浪上升的态势。
有意思的是,在调整政策宽松、房地产市场偏热的时候,诉诸法院的诸多纠纷中,由开发商因素引发的往往比较多,比如房屋延期交付、延期办证等。
但是一旦调控政策趋紧,房地产市场遇冷时,由买方因素引起的纠纷就多了,如拖欠房款的,也有看到房价降了,先买的客户要求补偿降价差额,还有种种以楼盘规划变更、与广告宣传不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理由,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另外,从地域上来看,经济越发达的地方,房地产交易越活跃,纠纷数量也就越多,比如像杭州、宁波、温州三地的纠纷数量就占据了全省的六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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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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