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轮候库 保障房将“以需定建”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29日正式发布,确认以申请人入户时间、缴纳社保时间等轮候基准时间和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排序顺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轮候库的建立有利于实现保障性住房“以需定建”,降低供应的盲目性。
《办法》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且符合社保、计划生育等规定。申请人需拥有深圳户籍,共同申请人需用户深圳户籍或持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
深圳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据情况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根据《办法》,深圳公租房采取首次轮候和日常轮候相结合的轮候规则。首次轮候,以申请人入户时间、缴纳社保时间等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确定排序顺序;日常轮候,以受理回执号先后确定轮候顺序,并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申请人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即退出轮候库。
《办法》按照“谁建设,谁配租”的原则,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主体,即市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主管部门作为配租单位实施配租;区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主管部门作为配租单位实施配租;企业投资建设(含城市更新配建但政府未予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定向配租给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公共租赁住房,由该企事业单位参照该办法,拟定配租方案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配租。
记者了解到,深圳未来保障性住房将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租房为主。“十二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规模占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
- 标签: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