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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关系盘根错节 房产税会再度难产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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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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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当前任何一项改革,利益关系都盘根错节,都可以找一万个理由推延,将改革留给后代。

  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表示,“应该积极推动房地产税制改革,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这是一个难题,但也义无反顾地要做”。事实上,从2003年提出物业税,有关房产税征与不征、税率如何、免税设计、冲击楼市、与土地出让金的关系等等问题,各种版本的传闻与争论从没有间断过。但是,13年来,房产税也仅仅停留在传闻上。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60项改革任务中的一项,相比之前“稳步推进”、“适时推进”表态看,新一届政府改革的决心更大。此次楼继伟财长“义无反顾”的表态,似乎印证了这一点。房产税缘何“难产”?如楼部长所言,信息征集能力弱、利益阻碍是两大阻力。房产信息联网不见下文,难度更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会蹈覆辙吗?

  在财富聚拢、财富传承、保值增值上,没有哪一项资产能匹敌房产。于是,房改以来的20年,房产已成富人、权贵第一追逐目标。招行和贝恩资本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3年之前,房产是富人资产配置第一选择;近年来,整顿吏治显示,房产已成为贪腐和利益输送的首选。信息极其混乱(有的城市房子种类就高达十几种),加上利益阻碍,“难产”就不奇怪了。

  我国税收在组织政府收入上的效率很高,但税收的另一大功能,即在调节收入上,实在太差了。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这是全球调节收入的四大税种。但在我国,目前只有个人所得税“一根独木”。但问题是,2011年,财政部门曾披露,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到3500元后,纳税人数由8400万骤减至2400万。这意味着,个税已沦为“工薪税”。

  普通百姓靠工薪、富人靠非工薪收入,个税调节功能有限,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已从1994年的0.37上升到2013年的0.47,我国已跨入收入差距最大国家序列。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等,均提出共享发展理念。共享发展也是全面攻坚小康,建设内需社会,攻克“二元结构”等改革任务的目标浓缩。实现共享,就必须缩小收入差距。

  目前,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并非工薪收入,而是财产和资产收入,特别是房产收入的差距。当下,城市化和房地产都进入“下半场”,前者叫都市圈时代,即人口向服务业集中和收入高的都市圈迁徙;后者叫存量房时代,即存量房交易占主体。两个“下半场”相遇,意味着类似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房价会越来越高。在“资产荒、水汪汪”的年代,全国资金、全国的富豪,都来这些城市买房。由此,没有有效的收入调节工具,热点城市的楼市会走向泡沫集聚,直至走向崩溃的境地;另一方面,代表我国产业升级方向“优等生”的京沪深三大都市圈,“脱实入虚”愈演愈烈。

  同时,涌入三大都市圈的外来移民,承受不起高昂的房价和生活成本,而被边缘化,这就是我国滑入“中等收入陷进”的前夜。因此,就像楼部长所言,“这是一个难题,但也义无反顾地要做”。13年来,政商学三界始终囿于房产税的功能定位、构成要素、免税设计、征收范围、与土地出让金的关系、信息基础、税收立法等方面,争论不休、冷饭重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笔者认为,楼部长所言的“义无反顾”,不仅意在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更意在改革需要加速推进。不可否认,仓促推出会有后续问题,税收需要中国特色的“漫长法定”,相关税费调整也存在制约。但问题是,当前任何一项改革,利益关系都盘根错节,都可以找一万个理由推延,将改革留给后代。改革“窗口期”稍纵即逝,加快推出房产税已成倒逼之势,不能再谈阻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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