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月1日起将建立房企信用系统 发展房地产总部经济
慧聪涂料网讯: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新的,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将实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管理,建立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库,促进行业信息共享和发布。
在信息共享和发布方面,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依托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系统,及时汇总、统计当地开发用地、开工在建、预售上市、成交、竣工交付等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共享开发项目库有关信息。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已出让待建、在建待售、在售等全过程商品房库存情况公告,按照发布各地区销售业绩、开发业绩排行榜。
通知要求简化房地产开发资质申报程序,建立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库,促进行业兼并重组。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行动方案》的要求,到2020年,浙江省将兼并、重组、淘汰房地产企业20%以上,强企名企市场份额达到75%以上,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同时,加快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建立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在建立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方面,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企业信用管理的,将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用于行政审批、采购、招标投标、励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共享等工作。
《通知》表示支持发展房地产总部经济。按照省办公厅《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行动方案》支持发展房地产总部经济的有关,凡总部设在省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出资比例超过50%、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子公司2家及2家以上,按照占有股份比例计算,各子公司近3年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上一年施工房屋建筑面积合计,达到开发企业资质业绩标准的,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部符合开发企业资质业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