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德县住建委、人社局、财政局、房管局四单位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批准,县住建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房管局四单位公开招聘34名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其中房管局10名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为单位自理),现公告如下:
2、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奉献;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因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周期短,上岗时间快,2个月左右即可到位,所有考生需持有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方可报名,否则报考成绩无效。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者,要书写在的时间内取得合格毕业证的承诺书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作为报名的要件。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一份。
(4)报名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一经确认后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者事先在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好《广德县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附齐有关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考岗位名额,依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各单位面试比例详见招聘计划表);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考察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思想表现鉴定等。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进行公示,公示无或有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人才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广德县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中管理服务类岗位执行,即: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服务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0元工龄补贴。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按现行缴费政策和比例由县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委监督电线年住建委、人社局、财政局、房管局四单位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