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税创新10条措施推进“最多跑一次”第三轮
今年以来,全省地税部门响应省委省要求,开展“最多跑一次”,不遗余力抓落实、抓推进,从群众办事的真实体验感出发,合并、精简了54个涉税事项,简化了180个事项需要报送的资料,并通过创新资料“留存备查”、对优惠政策实行“以申报代备案”等举措,让纳税人办事更简单、更便利。
到目前为止,全省地税系统已有96%的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63%的办税事项实现“零上门”。省地税局还开展了对十个设区市地税局的“最多跑一次”体验式专项督察,找差距、促落实。
回顾过去的几个月,浙江地税在落实“最多跑一次”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记者以“浙江地税”和“最多跑一次”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各地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做法多达近百条,这些点点滴滴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企业的点赞。
“五一”小长假刚过,省地税局就召开了全省地税系统推进“最多跑一次”视频会议,省局机关全体干部参会,会议开到各市、县地税局和基层税务,以“一竿子到底”的形式,部署“最多跑一次”第三轮工作,着力打通地税工作的各个“末端”,确保在全省地税系统落地见效。
会上,省财政厅党组、省财政厅厅长、省地税局局长徐宇宁具体布置了下一阶段地税“最多跑一次”工作。他强调,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克难攻坚,努力突破“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地税部门在推进“最多跑一次”中走在全省各部门的前列。
徐宇宁提出要“四条原则”推进。第一,凡是当地和部门的“最多跑一次”涉及到地税工作的,都要当作份内事,全力配合。第二,凡是地税部门“最多跑一次”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要主动协调、积极推进,不要被动等待,贻误。第三,凡是需要地税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要马上落实,全力保障。第四,对待部门间信息共享,要持态度,积极予以推进。
为更好地指导各级地税机关推进“最多跑一次”,省地税局已成立推进“最多跑一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徐宇宁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同时要求各市县地税局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督。
徐宇宁明确要求“各级地税局长不能只当原则领导,更不许做甩手掌柜,必须亲力亲为,在关键问题上亲自协调,在关键环节上亲自动手,一项一项抓好举措的落实。”
这种转作风、抓落实、雷厉风行的做法,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地税部门对于“最多跑一次”的重视程度。
“最多跑一次”实施以来,为了发现问题,精准改进,浙江省地税局集中对十个设区市地税局落实情况开展了“体验式”的专项督察。日前,省地税局常务副局长劳晓峰前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办税服务厅,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体验了“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业务的全程办理,并跟着环宇集团企业和绍兴华汇工程设计集团的财会人员全程体验了企业办税,亲身感受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难点和堵点所在,全力以赴想办法,开方子,抓整改。劳晓峰表示,浙江地税部门要再落实、再、勇争先,让“最多跑一次”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除亲身体验办税外,省地税局督察组还针对十个设区市地税局“最多跑一次”责任机制建立情况、项目清单规范情况、开展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全面深入了解各地地税部门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省地税局此次专项督查仍然“在上”。在对十个设区市地税局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和要求整改的同时,市局对县局、县局对基层税务将完成“最多跑一次”专项督察全覆盖,5月底之前,市县局地税局长将“至少去一次”办税服务厅体验督察并做好记录。同时,浙江地税将在办税服务厅悬挂“我们的承诺:让您办税‘最多跑一次’”的,公布投诉渠道,让全社会都来监督效果,倒逼地税系统“最多跑一次”落实到位。
省地税局在前两轮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启动了全省地税系统“最多跑一次”第三轮,创新推出十项措施。
树立对纳税人的“诚信假设”,引导纳税人自主办税。省地税局进一步厘清了征纳双方权责边界,明确了征纳双方的、义务,充分信任纳税人,在减负、还权的同时强调还责于纳税人,提升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
取消一切非必要资料报送,资料精简率达36%。在办税过程中,对报送意义不大、实际使用率不高的办税资料,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对不同税种之间的共性资料,打通税务机关内部数据共享共用,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对税务机关已有留存的资料,采用系统内部自行调取,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对原有的“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相关资料”等模糊条款、兜底条款,一律取消。
从纳税人办税视角精简事项推进集成办税。对原有分税种、分管理环节事项按一次性集成办税的要求进行再梳理、再合并,为纳税人集成办税提供便利。
推行纳税人自动享受税收优惠办法。对符合条件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纳税人,推进“先享后管”减免税管理,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识别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纳税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自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报送资料实行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免于报送。对部分办税事项的附列资料实行由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不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办税时只要在事项主表承诺“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地税机关直接予以办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取消备案手续,实行“以报代备”。对49项税收优惠事项,改变以往需要纳税人既要办理申报,又要实行优惠备案的做法,取消填报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直接以纳税申报代替税收优惠备案,实现“征前减免”。
实行“一次备案多年有效”,共有42项税收优惠无需每年报备。对减免税条件未发生改变且享受减免税优惠未到期的优惠备案事项,允许纳税人通过一次备案,持续多年有效。
拓展部门合作,扩展网上办税“零上门”。进一步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实现与不动产登记、民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应用,减少第三方证明、材料的出具。扩大网上办税范围,尽量让纳税人办税“零上门”。
实行“地税专邮”托底服务。与邮政部门合作,对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税务部门办结后将文书用“地税专邮”邮寄给纳税人。
浙江省地税局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年初开始迅速落实“最多跑一次”,运用“互联网+”思维,全面实名认证、纳税申报、税费缴纳、个税查询、证明打印业务流程,打造智能办税线上业务闭环,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足不出户、随手即得”的办税体验。
同时浙江地税依托“金税三期”系统,推进涉税业务“全省通办”。通过地税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连通,纳税人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包括税务登记、优惠办理、纳税申报、税费缴纳等7大类事项,经前期试点,预计今年6月可在全省实现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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