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号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导读]经龙游县人民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
经龙游县人民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龙游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出让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9时至2017年11月20日15时,缴纳竞买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5时,拍卖时间:2017年11月21日9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龙游县龙洲街道幸福148号;咨询电话)。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