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网络整改和机房设备维保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经长兴县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的,请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11:00时前传真或送达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有关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