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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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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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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我国的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其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概况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前身为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银监复〔2014〕4号)批准,原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合作银行以发起设立方式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8,899,635元。2014年7月10日,本行取得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颁发的B0489H233070001号《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2015年12月28日因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到期变更经营范围,依法更换取得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M)。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注册资本为472,666,472元。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123号。代表人:廖根勇。联系电线.

  本行《营业执照》列示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债券;买卖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保函业务;从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以上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内设部门主要包括办公室、市场管理部、资金营运部、电子银行部、风险合规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部、审计部、纪检监察部、消费者权益部。全行共有47个营业网点、3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双定(定点定日)网点、4个金融便民服务点。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具体如下:

  二、公司治理本行的机构是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本行日常经营管理。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本行授权进行。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运作、有效制衡的结构,其核心目标是在尊重和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股东价值的长期化。

  (一)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1、股本结构情况。本行共有股东1964名,总股本47266.65万元,其中法人股38名持股数20424.55万元,占总股本的43.21%;社会自然人股1454名持股18066.54万元,占总股本的38.22%;内部职工472名持股数8775.56万元,占总股本的18.57%。

  4、股权质押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股权质押余额为60,490,709.00元,质押股数60,490,709.00股。

  2017年,按照《金华成泰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开股东大会2次,认真履行了《章程》赋予股东大会的职责。7月28日召开金华成泰农商银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9月27日召开2017年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金华成泰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金华成泰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金华成泰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等14项议案。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2017年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二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4名、非职工董事9名、董事2名。2017年,按照《金华成泰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5次董事会例会和3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金华成泰农商银行2016年度业务经营情况报告》、《金华成泰农商银行2016年度经营风险报告》、《金华成泰农商银行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等57项议案,认真履行了《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进行监督。2017年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二届监事会9名,其中职工监事3名、非职工监事6名。2017年,按照《金华成泰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5次监事会例会和1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金华成泰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推荐胡远明为金华成泰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等40项议案,认真履行了《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

  (五)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基本情况本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经营管理层设置了1名行长、3名副行长。行长对董事会负责,并按行使职权,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行长协助相关工作,围绕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积极开拓创新,加强合规建设。2017年,高级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在普惠金融建设、创新转型驱动、信贷风险化解、成泰铁军打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三、薪酬管理(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负责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薪酬制度和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

  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之外职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方案,负责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管理方面的各项决议。

  (二)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公司年度薪酬受益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编员工(含内部提前离岗人员)、劳务派遣工、临时工,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分布如下:

  (三)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1、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2、非现金薪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备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省农信联社金华办事处拟定。2017年薪酬尚未拟定。

  四、风险控制(一)信用风险本行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为主线,始终把信用风险防控作为强化信贷管理和效益管理的基础,有效识别、控制、处置信用风险,全面提升信用风险防控能力。报告期内,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持续推进信贷结构调整。明确重点投向,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严肃慎三禁五管控,积极落实信贷风险政策,逐步优化存量信贷客户结构,提升信贷资产质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按月监测、调整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工作,动态迁徙变化情况,确保资产分类线万元以上重点不良处置目标,确保清收成效。增强风险监测的针对性,重点监测逾期类贷款、关注类贷款迁徒变化情况及利息或本金逾期90天以上贷款;密切关注小企业、个人经营性、建筑工程类、房地产等领域和信贷投放集中行业的经营情况,加大分析、化解力度,将风险管理与经营管理工作齐驱并进。三是开展不良专项清收活动。组织开展以控风险、提质量、强管理为主题的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活动。积极拓宽不良处置渠道,协调好、法院、其他金融机构等外部关系,加强与帮扶办的对接,利用打击恶意逃废债、延缓代偿等帮扶政策,妥善解决不良处置中的难点问题。继续做好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录入工作,规范案件管理,提升处置成效。四是全面落实一机制、三责任。实行早发现、早预警、早落实的隐性风险管控预警机制,落实班子抓大、抓难、抓重点、风险合规部抓督导、抓预警、抓落实、支行抓区域、抓牵头、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五是加大风险管理系统建设。11月,根据省联社风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平台试点要求,在江北、营业部完成试点上线月,牵头完成省联社特定账户风险交易预警系统上线、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总体情况。2017年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971909万元,五级不良贷款余额27788万元,比年初上升2751万元。不良贷款率2.86%,比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

  2、不良贷款及表外不良收回情况。2017年共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本金25501元,其中现金收回10966万元,呆账核销14535万元。收回表外不良贷款本息7008万元。

  3、不良贷款行业分布情况。2017年末,不良分布仍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四个行业,不良总余额达23078万元,占所有不良贷款的83.05%。

  4、不良贷款客户结构情况。2017年末,对公不良贷款余额19081万元,占全行不良贷款的68.67%,个人不良贷款余额8707万元,占全行不良贷款的31.33%。

  5、不良贷款期限结构情况。2017年末,中长期不良贷款余额1425万元,占不良贷款的5.13%;短期不良贷款余额26363万元,占不良贷款的94.87%。

  (二)授信集中度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风险体系,加强对集中度风险指标,继续强化单一客户集中度、全部贷款关联度、单一行业授信集中度限额管控措施。2017年末,本行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为7800万元,占资本净额5.37%,达到好银行小于15%的标准;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余额48619万元,占资本净额的33.47%;最大一家客户授信余额为4000万元,占资本净额2.75%,达到好银行低于10%的标准;最大十家客户授信余额34989万元,占资本净额的24.09%;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21868万元,占资本净额15.05%;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

  (三)流动性风险按照《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流动性风险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与措施,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监测机制和流动性互助机制,流动性风险的发生。依据银监资本监管要求和20132018年资本管理规划和资本管理应急预案,完成2017年具体目标、运用计划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及保障措施。流动性风险日常管理中实行按日严密监测资金头寸、大额资金流动情况、杜绝出现清算账户透支,按旬监测并流动性状况(存贷比,备付率)等监测情况表,按月对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并评价全行流动性风险水平,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形成季度流动性风险分析和压力测试报告。

  2017年末,本行流动资产331883.25万元,流动负债680929.06万元,流动性比例为48.74%,流动性缺口率为15.90%,人民币超额备付率5.90%,达到“好银行”标准;核心负债依存度71.45%,存贷比为62.94%,流动性覆盖率153.57%,净稳定融资比例183.35%。

  (四)市场风险按照《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明确组织职责、管理政策和程序,实施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和监测报告机制,建立市场风险管理的应急计划,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最大化。报告期内,本行稳健经营原则,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地方经济建设趋势为根本,控制好信贷投放,严格利率审批,不断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一是资本充足率底线,做好流动性管理,不断提高流动性风险监测的性和应对措施的有效性,保持资本充足率在目标值12%水平以上的稳定,达到13.04%,确保资本构成的质量。二是拨备覆盖率底线%以上;贷款拨备率达到10.19%,在银监监管值2.5%以上。三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对银行业务经营的约束和导向功能,营造合规信贷文化。四是加强授信业务的客户管理,严格客户的准入筛选、贷后的早期预警和信贷组合分析。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严格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五是提高利率风险防范。优化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实行利率浮动幅度范围内的差异化定价,切实加强对利率风险的防范。

  (五)操作风险2017年,本行以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为基础,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制度约束力,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主要措施有:一是完善内控体系。以业务发展为基础,全年共完善制度62个,有效构筑防范风险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员工教育。不断完善员工合规及案防培训体系,2017年共组织培训46场6049人次。开展全员合规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全员合规考试、分岗位“合规宣讲”征文,稳步推进合规文化建设。三是完善违规问责。完善《违规积分管理办法》,推进制度执行的合、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四是深化网格管理。纪检监察部抓重点、审计部抓具体的工作方式,综合利用征信、账户查询、反映举报、数据模型、外单协查等手段,并有效运用员工风险行为管理系统、计算机审计辅助系统及相关风险交易预警系统,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监督管控,确保无案件发生。五是加大业务检查。以人为本促进内控执行力建设,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年内共组织案件风险专项排查治理及业务类检查项目66个,投入检查553人次,发现问题605个,已整改595个,制订整改措施256条。组织安保类检查8次,提出整改意见36条。六是规范监测机制。建立部门条线操作风险半年报告机制,提升内控及操作风险管理的水平。

  (六)声誉风险完善投诉处理监督评估机制,客观、妥善、及时处置各类投诉事件。全行信息发布和新闻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地向发布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为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强化声誉风险管理,有效识别各岗位存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努力减少声誉风险因素。积极合规文化建设,通过加强合规管理,建立一套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对声誉风险的发现和声誉事件的应对能力。2017年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五、普惠金融服务(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本行于2012年成立小微贷款专营机构,中心引进微贷技术,大胆涉水“微贷款”业务,积极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微贷”服务新模式。同时其他营业网点也开设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本行“做小不做大、做实不做虚、做土不做洋”,深耕本土,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截至2017年末我行放小微企业贷款568275万元,涉及客户7150户,贷款平均利率水平7.7038%,有效地支持当地小微企业发展。

  (二)普惠金融开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部门合作。与科技局业务对接,连续开展两期“科技贷”产品合作;与农信公司合作,发放农信公司贷款;与税务部门对接,发放“税银通”纯信用贷款。二是扎实推进增户扩面。开展整村授信,不断提高授信覆盖面,截至12月末,普惠签约51800户,比年初新增21263户,增幅13.72%。三是完善渠道建设。以“丰收驿站”为纽带,通过有效整合金融、电商、物流、社区、公益等各类社会资源,为农村偏远地区提供集小额存取款、缴费充值、信息咨询等为一体的金融服务。与各区网络经济局合作“农村电子商务进万家”项目,共完成42个农村电商点建设。拓展智慧支付业务,与孝顺中学开展正元智慧校园系统建设;与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在社区、商圈开展“丰收一码通”的专项外拓营销,新增丰收一码通商户19888户。

  六、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本行财务报表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平审〔2018〕0407号审计报告,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后)。

  (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会计报表编制依据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行非外汇业务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外汇业务记账本位币为各相关原币,编制会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编制本会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2、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发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本行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包括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贷款和垫款等。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不得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通常指3个月以内)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本行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通常指大于95%)初始投资的非金融资产。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得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行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本行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6、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按20年,交通工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及其他均按3-5年折旧。

  本行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7、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算;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9、收入。收入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让渡资产使用权和提供金融服务等形成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

  10、经审计,本年度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无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

  (二)报表重要项目注释(除有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1、存放同业款项

  3、交易性金融资产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说明:应收款项类投资系我行购买其他银行发行的同业理财产品,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包含我行发行的代客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和委托资产管理。

  7、发放贷款及垫款(1)明细情况:(2)风险分类情况(金额:人民币万元)(3)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三)表外科目为了准确、全面地反映各项业务,本行对表外业务设置了专门的会计科目即表外科目,对此类业务进行核算和披露。主要表外科目余额如下:

  (1)无风险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结算、代理业务;(2)或有风险的表外业务即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等。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关联方关系(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本行不存在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参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结合本农商银行实际情况,2017年度本农商银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自然人名称及与本农商银行的关系如下表1(该名单为换届后名单):

  b.参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本农商银行实际情况,2017年本农商银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及与本农商银行社关系如下表2(该名单为换届后名单):

  2、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前19大户情况如下:(五)或有事项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作为原告已起诉尚未判决案件40笔,涉及金额为人民币907.50万元。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应披露的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事项。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理事会批准报出日),本农商银行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1、贷款损失准备年初余额为838,100,873.25元,本年增加297,271,881.45元,本年减少145,348,936.62元,期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990,023,818.08元。具体如下:信贷资产本期计提贷款损失准备247,529,253.99元,本年收回已核销贷款49,554,364.66元,本期收回已核销信用卡148,262.80,本年收回已置换不良贷款40,000.00元;本期核销呆账142,163,129.07元,本期核销信用卡3,185,807.55元。

  2、一般风险准备计提情况:一般风险准备年初余额为244,551,293.41元,年末余额为270,974,487.48元,本年增加26,423,194.07元,系收到小企业风险补助534,050.10元,本期计提一般风险准备25,889,143.97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1、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尚未经汇算清缴,具体应缴金额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认定金额可能影响当期损益。

  2017年末,本行在人行、银监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党和金融政策,积极开展2017走千家、访万户、共成长-笃行普惠有为有位劳动竞赛活动和比学赶超年活动,业务经营效益实现稳中有升的成绩。

  2017年末,资产总额179.51亿元,比年初增加10.39亿元,增长6.14%;负债总额166.21亿元,比年初增加9.52亿元,增长6.08%;各项存款余额154.43亿元,比年初增加10.26亿元,上升7.11%;各项贷款余额97.19亿元,比年初增加9.96亿元,上升11.42%;

  七、重要事项(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二)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未发生分立合并事项。(四)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处罚。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六)其他有必要让了解的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有必要让了解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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