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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受贿过亿被判死缓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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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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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电杭州市中级16日对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新职权、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新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案宣判的还有被告人董一麟,董一麟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据了解,这是迄今浙江最大金额保障房贪腐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新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和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负责人期间,在丁桥兰苑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损失合计8900余万元。

  被告人张新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受现金、轿车、房产、土地开发权及低价购房等形式,先后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24亿余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张新在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期间,侵吞公共财产合计人民币1050余万元;此外,张新利用职务便利,单独侵吞人民币3万余元。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死刑,缓期2年执行,终身,并处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无期徒刑,终身,并处个人全部财产;以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终身,并处个人全部财产。

  张新2002年6月起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兼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主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委员会副组长。记者发现,他贪腐的1亿多元,主要发生在他担任“处长”这个阶段。

  在此期间,张新安排“小弟”当“白手套”,自己成为“影子开发商”,幕后,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巨额利润。

  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自用的西八建地块上自建拆迁安置房,将15%的房屋自留用以引进高级人才。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由张新所在的房开处承担。

  审批期间,张新的原同事、后来下海的董一麟与张新商定,董购置紧邻西八建地块的杭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有用地。张新将董的杭州园林地块并入西八建地块一同申报,使杭州园林地块也享有15%自留安置房源的优惠。由董一麟开发该地块并送给张新50%的“利润”。

  经审计,这一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预计最终盈利5207万多元,董一麟以该项目“利润”形式送给张新贿赂款2522万多元。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浙江圣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岗多次请求张新帮助其所属公司中标承接经适房项目。2006年7月,杭州推出九堡经适房建设项目。张新安排张本岗借用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之后又采用变更开标时间、修改报价等方式,最终使浙江圣洲公司中标九堡项目。

  此后,董一麟根据张新安排,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名义,与浙江圣洲公司按照事先的商定签订协议,将九堡项目中一地块送给庆隆园林公司建设开发。张新在该项目中非法收取财产收益达到8151万多元。

  张新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开处处长期间,主管资产调拨、资金管理等,批个条子,就能让巨额国资流失。检察机关,他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单独或董一麟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00多万元。

  2006年下半年,张新从安居中心审批调拨的拆迁安置房商铺房源中,“瞄上”文三西嘉绿文苑商铺。张新利用职务便利,让董一麟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获取购买资格,向安居中心低价购买文三西嘉绿文苑商铺2000平方米,用于所谓“翠苑拆迁安置”。以签订合同日为基准,该四间商铺的评估总价为3700多万元,张新和董一麟购买四间商铺,低于市场价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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