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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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浙江省妇女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妇产科医疗、教学、科研及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是在华东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甲等妇产科专科医院。核定床位1120张、婴儿床260张。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应届毕业生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应在40周岁及以下
1、 网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日24时,应聘人员请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完善个人简历后选择岗位投递。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结果。
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入围科室面试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
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科室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医院层面面试人员,但本轮成绩不再带入下一环节。
院级面试测评包括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要素,并结合科室层级考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院级面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