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学费缓交和永平贷学金申请的通知
(三)学习勤奋努力,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及以上功课需补考(或)的学生不得申请;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秋冬学期的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
1)项目申请。打开助学贷款模块,选择永平自立贷学金,点击+申请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最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
2)下载申请表。点击上方下载登记表下载申请表的电子版,请将下载的表格与附件一的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四份。需家长或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到学园负责资助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学园行政公章(青溪一舍128办公室王凯老师处);(从系统下载的申请表可以微调,使其在一页上;若大于一页,请正打印。)
(二)申请人带上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四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申请表一式四份,到学园负责资助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学园公章(青溪一舍128办公室王凯老师处)后,于11月1日17:00前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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