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经济生活  金融

财政部: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2-07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原标题:财政部: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