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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丨网红情侣带货攒下数百万!分手后,男子却要求女友“净身出户”!法院这样判...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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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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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友合伙做服装生意,一个直播带货,一个负责运营,俩人一起努力,攒下了数百万!但生活的“一地鸡毛”打败了爱情,俩人最终走到了分手的地步,男子要求女子“净身出户”!这合理吗?法院会支持吗?情侣同居期间的财产究竟怎么分

近日,杭州上城法院线上办结了这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案件中的女主人公小花(化名),多年前和朋友一起从老家来杭州开网店做服装生意。2017年小花与身在老家的小强(化名)相识,开始恋爱。

2018年,小强也从老家来到了杭州,与小花共同居住,此后小花继续销售服装,并成为了某平台主播,收入颇丰,小强则负责运营工作。

今年6月份,小花向小强提出分手。

网络配图

在小强的要求下,小花签署了一份协议书,载明与小强有关的所有房产、车辆以及理财资产均由小强享有,小花于8月底前将其名下账户内留有的数百万元余额支付给小强。

此后,原告小强将小花诉至法院,要求小花根据协议向其支付协议承诺金额。

小花辩称,其是在小强的暴力威胁之下签署的协议,主张撤销该协议。且即便协议有效,小花账户中的数百万元系小花个人财产,上述协议属于赠予合同,在未实际交付前,其有权撤销赠予。同时,小花要求分割双方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载于小强名下的车辆和房产。

因疫情防控需要,承办法官决定“云调解”,通过“移动微法院”“浙江解纷码”调矛解纷。

网络配图

经过数次调解,小花与小强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小花支付给小强数十万元,本案以调解结案。

法官说法:

情侣同居期间的财产究竟怎么分?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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