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信息

眉县生活向导招聘版便民生活服务信息

  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12日电(王爵)12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称,对营山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

眉县生活向导招聘版便民生活服务信息

  中新网四川新闻10月12日电(王爵)12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称,对营山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

  营山县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积极主动配合进行核酸采样,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凡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一律依法处理。

  营山县全域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居)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

  承担营山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营山县;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社区证明离开营山县,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营山县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县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乡镇(街道),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

  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便民生活服务信息、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营山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营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眉县生活向导招聘版、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营山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便民生活服务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严禁在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眉县生活向导招聘版,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据悉,本公告自2022年10月12日10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10月12日10时至10月15日10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告。(完)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线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营山县最新消息今天
  • 编辑:贾烨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