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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十大最美景点西方文化概论论文浙江历史文化遗产

  浙江省文联于2020年1月6日印发《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在此基础上,3月6日印发首批美术、书法、戏剧、曲艺、民间工艺等艺术门类的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标志着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基本框架成型

浙江十大最美景点西方文化概论论文浙江历史文化遗产

  浙江省文联于2020年1月6日印发《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在此基础上,3月6日印发首批美术、书法、戏剧、曲艺、民间工艺等艺术门类的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标志着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基本框架成型。该计划着眼长远,是省文联造就文艺领军队伍的领航计划。计划从2020年开始,力争经过3到5年时间,推出10名左右在国家级重大文艺评奖和展赛展演中获得优异成绩、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文艺名家。目前,孵化对象的征集遴选将面向全省展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名家传帮带作用,壮大我省文艺发展领军人物队伍,为浙江美术事业建设高原、勇攀高峰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要求,特制定浙江省美术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

  着眼繁荣我省美术精品创作、建设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和文艺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美术名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富有活力的文艺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手口相传、辅导领航、培训研讨、交流互鉴等多种师徒传承式的实践方式,为孵化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培育推出美术名家,力争保持我省美术整体创作力和影响力位居全国前列,推动美术强省建设。

  成立省美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统筹美术名家孵化计划的实施工作,保障孵化计划专业有效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美术家协会秘书处。

  成立省美协名家孵化导师团,设导师团顾问4名,为我省德高望重的美术名家;导师团成员4名,由美术界享有盛誉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出色的教学能力,在历届“全国美展金奖”获得者或获“全国美术创作工程”优秀作品的全国资深美术名家组成。

  导师团顾问:肖峰(油画)、全山石(油画)、赵宗藻(版画)、沈文强(雕塑)、吴山明(国画人物)、曾宓(国画山水)

  2. 具备较高艺术造诣,须为历届全国美展、全国青年美展、国家美术工程入选作者,或在“国家美术奖”“浙江美术奖”等评选中获奖。

  3. 身体健康,并且长期工作生活在浙江的美术家。孵化培养对象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至55周岁之间。

  5. 通过公开报名申报并经省美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经省美协名家孵化导师团认定,由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文联党组审定后,确定孵化对象。

  (3)申报表请快递至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省美协,杨向英收,联系电线 (信封上注明“美术孵化计划”字样)或发邮件至。

  组建“名师+助教”教学团队,制定教学计划,共同实施教育培养。助教人员根据导师建议并经本会工作小组认定后聘任。

  包括名师指导、集中培训、组织专业观摩和采风、主题创作指导、评论引导、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及浙江文艺网等平台对孵化对象进行宣传推介,展示孵化成果。

  孵化对象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及不按孵化计划研修, 不参加孵化计划集中学习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除名论处。

  2. 2020年4月,举办导师和孵化对象见面会,根据孵化对象的优势和不足,量身定制每个对象的孵化方案,包括学习计划、宣传方案等。

  4. 2020年12月,组织年度孵化计划工作总结,举办成果观摩,召开研讨会,阶段性总结孵化成果,制定下一个年度的孵化工作计划。

  2. 2021年12月,进行孵化计划中期工作总结,举办中期成果观摩,召开研讨会,阶段性总结孵化成果,制定第三阶段的孵化计划工作目标。

  2. 2022年11月,进行孵化计划总结,举办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名家孵化计划工作成果展览,举办名家孵化计划研讨会,全方位总结、宣传孵化工作成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名家传帮带作用,壮大我省文艺发展领军人物队伍,为浙江书法事业建设高原、勇攀高峰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要求,特制定浙江省书法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

  着眼繁荣我省书法精品创作、建设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和文艺人才成长规律浙江十大最美景点,充分发挥书法名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富有活力的文艺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手口相传、辅导领航、培训研讨、交流互鉴等多种师徒传承式的实践方式,为孵化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培育推出书法篆刻名家,力争保持我省书法整体创作力和影响力位居全国前列,推动书法强省建设。

  成立省书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统筹本会名家孵化计划的实施工作,保障孵化工作专业有序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秘书处。

  2. 创作具备较高造诣,在艺术创作的传承发展中有相当的潜力。在历届“兰亭奖展”、国展及中国书协各类单项展等全国性重大书法评奖中屡次入展或获奖的作者;或在历届“沙孟海奖”“陆维钊奖”“吴昌硕奖”等全省性重大书法评奖中的获奖作者可作为参评依据。

  3. 身体健康,并且长期工作生活在浙江的书法篆刻家,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至55周岁之间。

  5. 通过公开报名申报并经省书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经省书协名家孵化导师团认定,由省文艺名家孵化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文联党组审定后,确定孵化对象。

  (3)申报表快递至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省书协,姚琳收,联系电线 ,(信封上注明“孵化计划”字样)或发邮件至。

  组建“名师+助教”教学团队,制定教学计划,共同实施教育培养。助教人员根据导师建议并经本会工作小组认定后聘任。

  包括名师指导、集中培训西方文化概论论文、组织专业观摩和采风、主题创作指导、评论引导、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及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网等平台对孵化对象进行宣传推介,展示孵化成果。

  孵化对象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及不按孵化计划研修,不参加孵化计划集中学习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除名论处。

  2. 2020年4月,举办导师与孵化对象见面会,根据孵化对象的优势和不足,量身定制每个对象的孵化方案,包括学习计划、宣传方案等。

  3. 每季度安排1次面授,每次面授时间为3天,根据教学安排,组织赴博物馆、艺术馆及摩崖石刻等地考察。

  5. 2020年12月,举办创作学术研讨会、作品观摩会,阶段性总结孵化工作,及时调整孵化方案。

  4. 2021年12月,召开创作学术研讨会、作品观摩会,阶段性总结孵化工作,及时调整孵化方案。

  2. 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书法展”及全国性各类重要大展的专题创作作品规划、观摩、加工活动。

  3. 2022年11月—12月,在杭州或晋京举办孵化成果展,出版作品集,召开研讨会,全方位总结孵化工作,宣传孵化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名家传帮带作用,壮大我省文艺发展领军人物队伍,为浙江戏剧建设高原、再攀高峰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要求,特制定浙江省戏剧名家孵化实施方案。

  着眼繁荣我省戏剧表演创作、建设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和文艺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戏剧名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富有活力的文艺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手口相传、辅导领航、培训研讨、交流互鉴等多种师徒传承式的实践方式,为孵化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以获得“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等全国性奖项为标志,培育推出全国知名戏剧名家。

  成立省剧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统筹本会名家孵化计划的实施工作,保障孵化工作有序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戏剧家协会秘书处。

  成立省剧协名家孵化导师团。聘任在全国戏剧界具有较高专业地位和知名度,并具备丰富的戏剧教学经验和能力的戏剧名家组成导师团。导师团成员:

  综合修养导师:杨小青(导演)、黄先钢(编剧)、周正平(舞美)、胡志毅(戏剧理论)、沈勇(戏剧理论与评论)、朱为总(戏曲理论)等;

  专业素养导师:茅威涛(越剧)、汪世瑜(昆曲)、林为林(昆曲)、陈美兰(婺剧)、吴凤花(越剧)、赵志刚(越剧)、翁国生(京剧)西方文化概论论文、张志红(昆曲)、王滨梅(越剧)等。

  1.立场坚定可靠、德艺双馨,在我省文艺界有良好口碑,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重点从历届“浙江戏剧奖·金桂表演奖”得主中遴选,考虑到冲刺 “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的年龄因素,孵化对象需在46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 通过公开报名申报并经省剧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由省文联名家孵化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文联党组审定后,确定孵化对象。

  (3)申报表打印后盖章,扫描后发送扫描件及电子版文件到(邮件标题:“孵化计划”+姓名+单位),联系人:吴优优,联系电线,(四)教学模式

  由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孵化工作。在针对孵化对象设立“一人一方案”后,工作小组根据方案内容,督促方案有效推进。

  包括名师指导、集中培训、组织专业观摩和采风、主题创作指导、评论引导、搭建交流平台、宣传推广、展示孵化成果等。

  孵化对象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及不按孵化计划研修,不参加孵化计划集中学习三次及以上者,给予除名。

  2. 2020年4月,举办导师与孵化对象见面会,根据孵化对象的优势和不足,量身定制每个对象的孵化方案,含学习计划、宣传方案等。

  3. 确认孵化对象和导师后,按照既定计划开展教学。根据第30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入围演员的特点,口传心授,开展强化教学及相关支持。

  4. 邀请专家撰写文章,通过《中国戏剧》《中国演员》全版面彩页连续性推出,央视戏剧采风、省台戏相逢以及各种新媒体宣传平台等对孵化对象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

  5. 2020年12月,阶段性总结孵化工作,及时调整孵化方案,推选2名优秀孵化对象参加第30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的初评,争取一名入围。

  6. 2021年上半年,入围的孵化对象参加第30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现场角逐,同时组织孵化工作小组、孵化对象、名师团队,观摩第30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现场竞演。同时邀请全国著名戏剧专家、新晋梅花举行学习会、交流座谈会。

  7. 2021年6月,总结第一阶段孵化工作,调整确定第二阶段孵化对象,并对孵化方案进行重新论证和调整。

  1. 2021年7月,根据孵化对象的优势和不足,量身定制孵化方案,包括学习计划、宣传方案等。

  2. 2021年8月浙江历史文化遗产,举办孵化集训营。集中15天时间展开封闭式教学、交流,并邀请全国名家讲课(可根据情况一批或分为两批)。

  5. 2021年下半年,组织孵化工作小组、孵化对象、名师团队观摩第十七届中国戏剧节,同时邀请全国著名戏剧专家举行学习会、座谈会。

  7. 2022年11月,通过组织展演的方式展现成果,结合研讨会同时进行(杭州展演或者晋京展演)。

  浙江省曲艺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名家传帮带作用,壮大我省文艺发展领军人物队伍,根据《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要求,特制定浙江省曲艺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着眼繁荣我省曲艺表演创作、建设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和文艺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曲艺名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富有活力的文艺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手口相传、辅导领航、培训研讨、交流互鉴等多种师徒传承式的实践方式,为孵化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力争培育推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曲艺人才,推动我省曲艺整体创作表演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成立省曲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统筹本会名家孵化计划的实施工作,保障孵化工作专业有序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曲艺家协会秘书处。

  成立省曲协名家孵化导师团。聘任在曲艺界享有盛誉,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出色的教学能力的全省曲艺界知名专家组成导师团,导师团成员:

  专业素养导师:周鸣岐(曲艺音乐)、袁伟文(绍兴莲花落、宁波走书创作、音乐设计)、蒋巍(曲艺创作)、胡兆海(绍兴莲花落创作、表演)西方文化概论论文、卢和乐(温州鼓词创作)、施莉萌(创作指导)、魏真柏(理论)、王布伟(导演)、高铮(理论)、汪嘉宝(作曲导演)

  4. 通过地市曲协推荐报名申报并经省曲协名家孵化工作小组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经导师团认定,由省文联名家孵化领导小组审核浙江历史文化遗产,报省文联党组审定后,确定孵化对象。

  由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孵化工作。在针对孵化对象设立“一人一方案”后,工作小组根据方案内容,督促方案有效推进。

  包括名师指导、集中培训、组织专业观摩和采风、主题创作指导、评论引导、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及浙江文艺网等平台对孵化对象进行宣传推广、展示孵化成果等。

  2. 2020年4月,举办导师与孵化对象见面会,根据孵化对象的优势和不足,量身定制每个对象的孵化方案,包括学习计划、宣传方案等。

  4. 加强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的合作,加强曲艺理论与传承的梳理,加强孵化对象艺术眼界、艺术素养的培育,完善孵化对象的创作表演知识结构。

  7. 采风创作,确定主题,作品出初稿、音乐设计初创,邀请导师专家打磨作品,录制小样,年终汇报。

  浙江省民间工艺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名家传帮带作用,壮大我省文艺发展领军人物队伍西方文化概论论文,根据《浙江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要求,特制订浙江省民间工艺名家孵化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着眼繁荣我省民间工艺创作、建设德艺双馨文艺人才队伍,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和文艺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民间工艺名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富有活力的文艺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以手口相传、辅导领航、培训研讨、交流互鉴等多种师徒传承式的实践方式,为孵化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力争培育推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民间工艺艺术家。

  成立省民协民间工艺名家孵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统筹本会名家孵化计划的实施工作,保障孵化工作专业有序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处。

  成立省民协民间工艺名家孵化导师团。聘任在民间工艺界享有盛誉,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为民间工艺美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全国资深民间工艺名家组成导师团。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创作活跃,并且长期工作生活在浙江的民间文艺家,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至55周岁之间。

  3. 在艺术创作中有较高造诣,在全国性重大文艺评奖(展赛)中获得过等次奖,或在全省性重大文艺评奖(展赛)中获得过大奖。入围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终评或获得浙江省民协“映山红奖”的作者等,可作为考评的依据。

  5. 实行公开报名与专家推荐相结合,经民间工艺名家孵化工作小组评选,提出建议名单,经省民协名家孵化导师团认定,由省文艺名家孵化计划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文联党组审定后,确定孵化对象。

  (3)申报表快递至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610室省民协,联系人:倪俊迪浙江十大最美景点,联系电话:(信封上注明“孵化计划”字样)或发邮件至 。

  组建“名师+助教”教学团队,由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孵化工作。在针对孵化对象设立“一人一方案”后,工作小组根据方案内容,聘任相关名师作为助教团队,协助导师团队进行教学工作。

  包括名师指导、集中培训、组织专业观摩和采风、主题创作指导、评论引导、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及浙江文艺网等平台对孵化对象进行宣传推介,展示孵化成果等。

  孵化对象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及不按孵化计划研修西方文化概论论文,不参加孵化计划集中学习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除名论处。

  2. 2020年4月,举办导师与孵化对象见面会,根据孵化对象的优势和不足,量身定制每个对象的孵化方案,包括学习计划、宣传方案等。

  5.2020年12月,组织阶段性成果展,举办创作座谈会,阶段性总结孵化工作,及时调整孵化方案。

  2. 除常规性的教学任务外,注重学员美学思想与综合艺术素养的培育与提高,增加导师团外聘全国知名专家的专业辅导课程,指导学员学术研究与创作提升,全面提高学员的学术理论修养。具体教学安排于2020年12月前制定。

  2. 举办三年成果展,出版创作、学术成果专集,全面总结、宣传孵化工作。具体教学安排于2021年12月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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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贾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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