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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健康管理师培训与鉴定考试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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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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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要求,经研究,我中心定于2017年10月13日在长沙举办第5期健康管理师培训班,由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承办,授予省级Ⅰ类医学继续教育学分10分。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参加11月上旬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卫生行业特有工种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人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国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卫生人才队伍主要由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管理人才和卫生行业技能人才三部分组成。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健康需求已由单一的治疗型向疾病预防型、保健型和健康促进型转变,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对卫生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要求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按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健康管理师培训和鉴定考试人员给予补贴;并要求各地要把发展健康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健康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国家健康产业发展趋势,卫生行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及素质提高已成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之一,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有极为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湖南省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的医务人员及健康管理机构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人员。

  (2)具有医药卫生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卫生行业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培训授课由“健康管理人才专项培养项目”的老师和技术承担,将紧扣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大纲,采用指定的《健康管理师培训专用教材》,内容涉及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信息采集、健康风险评估、健康行为干预四大步骤;涵盖健康管理概述、基础营养学、心理与健康、中医养生、健康营销与产业分析等模块;凸显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职业人群健康管理专业技能实战三大核心。课程在涵盖与健康管理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和最新的同时,尤其突出健康管理师在实际工作中所需素质和能力的培训。培训采取现场集中授课的形式。

  报到及培训地点:好来登酒店(电话,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唐家巷,市内乘车线到芙蓉唐家巷站下车即到。2.乘坐地铁2号线到芙蓉广场站下车,转公交9、109、115、116、128、807到唐家巷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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