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因为自己平台被诈骗过,他走上了诈骗生财的路......
网络二手交易平台
受到很多买卖闲置物品的卖家
及买家的青睐,
然而,平台上也隐藏了不少诈骗分子。
近日,永嘉县法院审理一起利用二手交易平台虚假销售网络诈骗案, 至于为何诈骗,被告人周某鹏却说,“因为自己曾经在平台被诈骗过……”
2019年4月,周某鹏在网络二手平台购买了他人发布的物品,卖家引导他利用其他网络转账方式付款后却迟迟未发货,周某鹏这才发现自己被骗。 气愤之下,周某鹏加入了一个诈骗被害者组成的QQ群,“吐槽”自己的惨痛经历。在群友曝光一诈骗分子QQ号之后,周某鹏即刻添加对方准备发泄心中怒火。然而,QQ那头却回复:“想不想学习如何诈骗呢?”周某鹏竟冒出了通过此渠道挽回损失的念头,于是学习并实践起了“诈骗秘籍”。
周某鹏说,自己挂上二手平台的第一件商品,是一台小米8手机,为了吸引潜在客户,他故意标了低价。当被害人邹某联系他购买时,周某鹏便以线下交易为由,让邹某以其他转账方式付款交易。收到1400元转账后,周某鹏便将对方删除拉黑。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周某鹏在网络二手交易平台陆续发布了单反相机、金属探测仪、OPPO手机等电子产品,分别以3300元、2500元、1500元达成交易。朋友谢某丰、谷某远得知周某鹏的“发财之道”后,也纷纷加入。
截至2019年6月13日,周某鹏等3人相继通过该种手段虚假发布并成功“销售”14件商品。其中,被告人周某鹏通过该诈骗手段累计诈骗金额3.6万元,谢某丰参与诈骗金额1.9万余元,被告人谷某远参与诈骗金额为6300元。2019年6月,周某鹏与谢某丰被警方抓获归案,并退缴赃款。2019年7月,被告人谷某远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永嘉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谢某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谷某远犯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 标签:livian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