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在线教育机构限期自查,无教师资质人员的在售课程全部下架
北京市教委日前对备案在线教育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其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的资格进行排查。
一、全面核查教师资质
立即核查机构在职教师(含授课教师和辅导老师)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照片、毕业学校、学历,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情况,确保学科类教师具备教师资格。所有无教师资质人员的在售课程,全部下架。
二、按要求公示信息
应当按要求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信息。按要求公示收退费办法、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对于备案信息有调整的,及时增补备案内容承诺公示信息。对虚假公示、公示不全或未按承诺公示等情况,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三、逐一审核课程
再次重申要求,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确保课程设置合理,不得超前超纲教学,不得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
北京市教委要求备案机构查找问题,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北京市教委将会同网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暂停或下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线上培训。
下附通知原文:
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
近期,媒体报道在线教培机构教师无证上岗等行业乱象 引发广泛关注。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 训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核查教师资质
立即核查你公司在职教师(含授课教师和辅导老师)的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照片、毕业学校、学历,授课教师的 教师资格证书等情况,确保学科类教师具备教师资格。所有 无教师资质人员的在售课程,全部下架。
二、按要求公示信息
应当按要求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 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信息。按要求公示收退费办 法、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对于备案信息有调整的,及时增 补备案内容承诺公示信息。对虚假公示、公示不全或未按承 诺公示等情况,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三、逐一审核课程
再次重申要求,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o确保课程设置合 理,不得超前超纲教学,不得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 竞赛。
请各备案机构书面说明教师资质、课程设置、信息公示 等核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 时间,于2月10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情况报送至市教委民办教育处。
各备案机构查找问题,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 完成整改的,市教委将会同网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暂 停或者下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线上培训。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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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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