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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是2011最大国计 收入分配改革必须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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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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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生,就是最大的“国计”。“十二五”期间,“民生为本”是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主色调。规划要求,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改善民生上要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俗话说,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2011年,百姓最关心的这三桩事能否得到进一步推进?对此,人们充满期冀。

  民生之源:收入分配改革必须破题

  镜头回放:

  全国30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无疑是2010年值得记录的一笔。自2010年2月1日江苏率先启动,各地纷纷上调,幅度平均超过20%。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海市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北京市11元。尽管如此,不断攀高的物价依然引发普通居民对提高收入的强烈诉求,加快收入分配改革成为普遍呼声。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关乎每个人的生活,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此前,收入分配改革工作一直在推进,但改革的总体方案迟迟未能出台。可喜的是,2011年收入分配改革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列为2011年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明确表示,“十二五”期间已经到了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必须破题”的关键时期。他强调,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在过去的五年中,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工资分配关系逐步理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集体协商稳步推进,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得到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全国共清偿665.4亿元,惠及职工1670多万人;2010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比2005年的平均484元提高了80%……

  接下来,改革如何深化,如何让广大人民进一步共享发展成果?

  “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和监管制度。”尹蔚民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扩大企业薪酬试调查范围等等。

  “收入分配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从深层次看则是经济社会体制与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必须统筹考虑,加快推进。”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

  民生之安:社会保障覆盖更广人群

  镜头回放:

  2010年岁末,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左右,这是自2005年起我国第七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老有所养”由梦想照进现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全国“漫游”……

  几年间,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飞速发展令人瞩目,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幅度前所未有。“一方面是扩面,让社会保障网尽可能覆盖到全部人群。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同时,加快各项政策制度的统筹衔接,避免‘碎片化’发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认为, 2011年《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将加速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尹蔚民为2011年的社会保障工作如是定调。他表示,新的一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使广大劳动者和全体人民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据了解,2011年,新农保试点范围将扩大到40%的县,重点向民族自治地区、贫困地区、陆地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倾斜;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障的问题,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研究提出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

  与此同时,“看病难、看病贵”有望进一步缓解:2011年,将继续推进医保费用即时结算,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全面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政策更加积极

  镜头回放:

  数字述说着我国就业工作的巨大压力和不凡成绩——“十一五”期间,预计5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700万人以上;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近4500万人;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卓有成效,5年共培训8600万人次。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促进就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展望2011年就业政策,尹蔚民一再强调,“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如何理解“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鼓励创业和吸纳就业的税收新政,让人们感受到了就业政策的日趋务实和细致。据此,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干个体”均可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每户每年最高可减免8000元税费。

  尹蔚民表示,适应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需要,2001年将制定和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完成2011年城镇新增就业目标。

  在杨燕绥看来,就业已成为近年来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就业政策的建设迅速推进:“十五”期间,就业就已纳入国家宏观经济规划,出台了不少促进就业的公共项目;“十一五”期间,这一点有了更好的体现——

  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随之而来,是劳动力市场信息分享机制的改变,大量促进就业的服务业岗位的提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全面提升……

  “下一个五年,就业工作面临新的转折和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分析,“未来几年,就业的总量矛盾不再突出,转向结构性和摩擦性的矛盾。就业政策更需关注特殊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企业职工利益共享机制。”(颜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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