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溺水同伴施救未果被起诉法院:死者父母担责!家长应该如何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近日,泸州市合江县两名未成年人在鱼塘游泳时不幸溺亡,另两名同伴被死者家人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幸存的两名未成年人系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一起玩耍的同龄人不负有义务,并且已经进行合理施救,因...
近日,泸州市合江县两名未成年人在鱼塘游泳时不幸溺亡,另两名同伴被死者家人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幸存的两名未成年人系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一起玩耍的同龄人不负有义务,并且已经进行合理施救,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反,死者父母作为监护人,疏于管理,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今年8月,因天气炎热,12岁的向同龄人张汉、,以及13岁的吴山(以上四人均系化名)提议到附近的鱼塘游泳。四少年一拍即合,来到鱼塘。突然,和发现其他两人落入了深水区,急忙找来竹竿想救同伴上岸。随后,跑到附近农家喊人帮忙,63岁的向某听到后赶到鱼塘边上,但仍没办法将两个少年救起,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赶至现场后,把吴山和张汉打捞起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和的家人分别向两死者家庭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险公司已按人身意外进行理赔。但两溺亡少年的父母认为,其子是在和的下,才到鱼塘游泳的,而且在发现同伴落水后,和没有及时救助导亡发生,二人应当为此负责。两死者父母遂将另两名存活同伴及鱼塘经营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赔偿金共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夏天相约结伴游泳是正常活动,提的少年本身并无,而且溺亡的两少年年龄均满12周岁,对鱼塘游泳的性应当有一定认知,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另外,活着的两名少年也都是12周岁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现同伴溺水时,先是自行救助,在救助无果的情况下,又向附近的成年人求助,已尽到合理的救助义务。因此,同伴溺亡的后果与、及其监护人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法院不支持原告对此部分的诉讼请求。
相反,原告作为溺亡少年的父母,疏于管理,对其子的死亡后果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鱼塘经营者在养殖管理期间,对鱼塘疏于管理,未对鱼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致使原告之子进入该鱼塘玩水并溺亡。因此,鱼塘经营者对原告之子的死亡存在一定,对原告为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10%的次要赔偿责任,赔偿两死者家庭各29247.25元。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无论是处事,都应言传身教,这不仅体现于学生教育生涯中,更应体现于日常的安全教育当中。
1.教育小孩在马上行走必须走人行道并要时刻保持大脑状,若遇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合并,须靠右边行走,要留心注意前后车辆从自己身边经过。
2.教育小孩横穿马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若没有这些安全通道,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过马。
3.必须教育小孩过马时,多一分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绝不可贪一时之快,胡乱横穿马。
4.教育小孩不在停着的大型车辆的前后突然横穿马,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5.严格执行满12周岁以上小孩在大人允许之下方可骑单车上下学,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骑行。如遇有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应尽量靠右边骑行,不要在公中间骑行,并注意左右瞻看周围面情况。
6.学生若乘坐私家车需下车时,家长应配合学生尽量将车向右边停靠,教育孩子要先向后查看是否有车辆或行人通过,确定没有方能打开车门下车。
7.家长接送学生时,不能超速违章行驶,到学校时要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口处靠边停车,做到文明等候,礼让从学校出来的学生,不掉头、超快转弯等。
暑假里孩子穿衣单薄,肌肤外露较多,在家接触电器容易造成碰伤或烧烫伤,对此家长要掌握一些日常生活小常识:
( 2)厨房做饭时,人不离开或关上门,以防止突然孩子闯入造成碰撞或烫伤;将热壶把手尽量朝向炉灶后壁,让孩子不易碰到;
( 7)引导小孩不要胡乱碰浴缸的水龙头,洗澡时,尽量让小孩远离热水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烫伤。
如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熨斗、吹风机、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地进人了家庭。使用家用电器,除了应该注意安全用电问题以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不同家电用途不同和使用方法不同,家长应该教育和指导学生如何使用家电,通过向学生强调家电具备的性从而引导学生学会选择质量及格的家电。
(2)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3)电吹风机、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在使用中会发出高热,应注意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
在家中居室内活动,还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小事值得大家注意,否则,同样容易发生。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比较狭小,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如果家居拖鞋容易打滑应该要换一些不打滑的;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
(4)防挤压。居室的房门、窗户,家具的柜门、抽屉等在开关时容易掩手、也应当处处小心。
(5)防火灾。居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教育孩子不要在居室内随便玩火,更不能在居室内燃放爆竹家长应该将火柴和打火机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6)防意外。将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放在床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
家长或孩子受了外伤,比较严重的,需要送医院诊治。比较轻微的,家长可以按照下述方法来处理:(1)出现伤口并且出血的,需要清洗伤口并擦涂消毒、消炎的外用药,如消炎粉、红药水、创可贴等。此外还要注意:保持伤口局部的温暖干燥;可多吃鸡蛋、瘦肉、豆类、乳类等蛋白质含量多的食品;适当服用维生素C或多吃些新鲜蔬菜和水果;合理换药,保持清洁。这样做,有利于伤口的痊愈。(2)肌肉、关节、韧带等扭伤的,不能立即按摩或热敷,以免加重皮下出血,加剧肿胀。应当立即停止活动,使受伤部位充分休息,并且冷敷或用冷水浸泡。待24小时至48小时以后,皮下出血停止再改用热敷,以促进消散瘀血,消除肿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