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商报讯(记者 刘亚力)教育部门长期以来推动中小学生减负增效,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成为新问题。为此2月26日教育部联合四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该《通知》,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等。教科院课程中心副主任王凯表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是一记重拳,愈演愈烈的过分功利化培训市场将会大大降温。有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出台,短时间内对中小培训机构受影响较大。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为了遏制这些问题,《通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谈到此的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校外培训机构高管表示,办学许可证等证件,有大多数中小培训机构和少数大机构没有取得,《通知》的出台,短时间内将会增加运营成本,压缩利润空间,长时间来看,增加培训机构的违法成本,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
《通知》中还提到,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校外培训机构高管表示,此的出台,举办等级考试及竞赛的机构会受到,然而,有的机构可以把知识竞赛说成思维训练,这样就给相关部门的治理增加了难度。王凯认为,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但长期以来这种挂钩存在着隐蔽性,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盘根错节,难以理清。要想真正杜绝此类现象,必须建立健全追责机制,进一步明确培训行业行规,严格执行。
《通知》,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王凯,“超纲教学”与“提前教学”在各种培训班中十分常见,培训不应是超前学习,而应是学校教育教学的进一步丰富和补充,培训机构的培训定位必须要定准。为此,将培训有关内容、时间安排等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核十分必要。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于2018年底前完成;专项督促和检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