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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投诉 卖家举证 网购走向“举证倒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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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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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3月18日电 在网上买了“宝贝”后却发现东西是假的,当你再去找卖家去时,卖家总会拿各种理由来推托,这种现象在现在的网络购物环境中时有发生,让消费者很是“头疼”。不过现在,这境况有望得到改善。

  近日,占据网上零售市场超过四分之三的交易份额的淘宝网表示,将推行“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三大举措,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规则,在交易完成后14天内,如果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货,而且协商退换货不成功,买家可以发起“假一赔三”赔付申请。随后,淘宝网会要求卖家举证证明其所卖出商品不是假货。如果卖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一律视为假货;淘宝网会从卖家冻结的保证金里扣除3倍于交易金额的款项赔付给买家。“除非这位卖家不打算在淘宝网上继续经营了,否则他将会受到淘宝网的严厉处罚。”淘宝网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此规则先在化妆品类目试运行,待成熟后将在所有商品类目推广。

  据悉,这种“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属于第一次出现在普通消费领域。在目前消费环境下,无论是网络购物还是线下购物,处于弱势的消费群体若要举证,操作难度普遍偏大。比如检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投诉的消费者必须出具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检测证明或相应品牌维修中心的检测凭证。但由于检测费用过高或者品牌维修中心有各自不同的政策,个人消费者往往很难拿到相关证据。而“买家申诉、卖家举证”规则,则将“举证”责任由卖家承担,行业观察者易观国际认为,此举将有利于改善现今网络购物环境,提高卖假者的违法成本。(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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