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者成本增加 "卖家举证"制度国内首现
中新浙江网3月13日电 2008年3月11日,记者获悉:亚洲最大网络零售商圈淘宝网,在国内首家推出"买家申诉、卖家举证"取证制度。
淘宝网表示:将在近期推行"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三大举措。
"假一赔三"制度最大的亮点是,这个制度颠覆了旧有的"谁主张,谁举证"方式,代之以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方式。
颠覆:推行"买家申诉、卖家举证"
相关专家对此高度评价:这是"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第一次出现在普通消费领域,是2008年中国消费者维权的一大进步。就维权而言,网络购物已经超越了线下购物。
取证、检测等事项,对于处于弱势的消费群体而言,操作难度偏大。比如检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投诉的消费者必须出具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检测证明或相应品牌维修中心的检测凭证。但由于检测费用过高或者品牌维修中心有各自不同的政策,个人消费者往往很难拿到相关证据。
而"买家申诉、卖家举证"规则规定,如果买家认为购买的商品为假货,淘宝可以要求相关卖家举证证明其所卖出商品不是假货。这样,"举证"责任由卖家承担。如果卖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一律视为假货。目前此规则先在化妆品类目试运行,待成熟后将在所有商品类目推广。
行业观察者易观国际称:
淘宝网此举,体现网上零售服务商积极构建网购市场消费者保障体系。
淘宝网此举,与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条例遥相呼应。
淘宝网此举,加强了网络诚信购物环境,使消费者放心购物;促进我国网上零售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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