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烟花爆竹质量堪忧合格率仅达六成
中新浙江网2月2日电 (记者屈凌燕)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产品又成了热销货,浙江省质监技术监督局近期对市场上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合格率只有六成。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取浙江省215家销售单位220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合格140批次,产品批次合格率为63.6%。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产品标志"、"部件"、"筒体"、"禁用药物"、"引燃时间"和"燃放性能"等六个方面。
烟花爆竹是涉及人身安全的危险产品,近两年春节期间就发生多起消费者因烟花爆竹产品无正确详细的中文标志说明,无法正确进行燃放操作而造成燃放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强制标准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明确规定了产品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等标志。但是此次抽查发现,一些企业对产品标准不熟悉,对产品标志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筒体是组合烟花的内在质量,一定的筒径组合烟花规定相应的筒壁厚度,很多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筒体筒壁过薄,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燃放过程中可能引发炸筒、散筒等事故。
氯酸盐和砷化合物等对人体有毒有害,严重污染环境;敏感度高,给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带来较大的危险。国家强制标准中明确规定烟花爆竹中禁止使用这些药物。但因其价格低廉,爆炸效果好,抽查发现一些企业仍然违规违禁使用。
引火线是烟花爆竹产品中非常重要的部件,直接关系到燃放人员及周边人员的安全,不合格产品点燃后人还未离开就爆炸,极易对人造成伤害。比如"江西省上栗县金水出口花炮厂"生产的"王牌大地红(2000型)",标准规定燃烧时间为3~13秒,实测1.0~2.5秒。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随意变更引火线长度导致。
质监部门建议消费者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还应根据不同年龄、燃放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安全引线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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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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