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立法防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收入过高
中新浙江网1月18日电 (记者岳德亮)浙江省人大代表甘连法向正在召开的浙江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防止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收入过高、增长过快等不和谐现象。
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对国有垄断企业工资收入过高、增长过快、企业普通职工与企业经营者工资差距过大等意见很大。甘连法举例说,某垄断性国企收入分配同事间收入保密不透明,普通员工每年拿4-5万元,中层则高达10多万元,高管层领导30至40万以上。如今企业内部分配差距大是普遍现象,成为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利益集团的分化与重组,客观上形成了以企业老总为核心的高管"贵族"层,他们不仅拿着高出劳动者十几倍的收入,而且享受着普通职工边也沾不上的高福利,如职务消费、出境出国、公车服务等。
为此,甘连法建议浙江省尽快出台《国有企业工资监督管理条例》。可作出规定,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对当年亏损的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和增长要进行严格控制。各类企业均应依据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合理安排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
同时,对企业管理层收入进行封顶限制,禁止权力者自定年薪。除经批准实行规范年薪制管理的负责人外,企业负责人年度税前实得工资收入,按不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倍确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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