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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组织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生产企业隐患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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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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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11月27日电 (记者岳德亮)元旦、春节渐渐临近,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报,要求各地立即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家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今年11月9日至15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三个督查组对5个市、14个县(市、区)进行了督查,随机抽查了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发现各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

  督查组指出,被查的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九隐患",包括未能当场提供有效期内的防静电防雷检测合格报告;存在化学原料药混放、超药量存放现象;厂区内危险工房所用小五金都为铁质材料,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对生产场所粉尘清理工作不到位;危险工房不符合规范要求;限药量和标识存在涂改痕迹;内部管理差;安全投入不足,得过且过。

  在督查中,督查组发现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单位的仓库内温湿度计失效、不作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现象普遍。仓库内存在非法产品、合法产品混放,私自在仓库内开箱等现象。在部分企业批发经营场所,存在陈列带药样品的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立即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督促其限期落实整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对其实施停产整改,直至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存在违规经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或单位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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