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不少企业调整用人政策
中新浙江网11月6日电 据《都市快报》报道,昨天,刚刚被宣布下岗的吴鹏(化名)在人才网站上浏览了半天,为下一份工作做积极准备。和吴鹏一起下岗的还有另外近40位同事,占了这家IT企业的2/3。
最近,华为、沃尔玛等大企业的大规模解雇员工,将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推到了风口浪尖。在剩下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浙江不少企业开始调整自己的用人政策。
人事裁员暗流涌动
吴鹏所在的企业原本有60多名员工,但最近除了业务部、行政部等部门的骨干之外,其他员工统统被宣布下岗。
公司负责人肖先生解释说,这次公司的大规模裁员,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一次正常的人事调整,主要跟公司营转向有关。
由于研发项目调整,今年10月初,杭州一家通信公司也进行了一定规模的人事调整,公司在全球的裁员总人数达到了700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力资源主管透露,最近省内一家知名企业清退了45岁以上的所有临时工。“剩下的员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2008年1月1日前,可能有更大一波人事调整在很多企业出现,”杭州致胜劳动法规事务所主任、杭州猎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郎越时说。
企业想方设法规避风险
最近,杭州网论坛一位名为“alan88”的网友报料,杭州一家企业在12月底前与公司员工签订了一份长达10年的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新《劳动合同法》将增加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管理难度和用工风险同时也加大了。”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希说。
比如,过去企业解雇员工,可以通过与员工约定终止合同来实现,而且不用支付违约金,而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企业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死亡等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约,企业必须支付高额的违法金。又例如,企业与员工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等。“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般建议公司跟员工签订一份3-5年的劳动合同,而且时间越长对企业越有利。”一位人力资源公司的负责人解释,对需要有一定熟练程度、替代性又不强的关键岗位来说,签10年其实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既把人才工作的黄金时间留在本企业,又规避了二次签合同后或者支付违约金,或者签无期限劳动合同。”
有可能增加员工的流动性
从10月份开始,省内一家有500多名员工的规模企业开始新的用工政策,除了一部分关键岗位外,其他岗位一次合同期满之后将不再签订二次合同。“相对于招工成本,未来的用工风险可能会更大。所以对于技术含量较低、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来说,宁可重新再招人。”这家企业的负责人透露。“企业运用这些规避用工风险的措施,无疑会增加人力资源在全社会的流动性。”郎越时说。(沈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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