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全国首部《企业信用管理标准》
中新浙江网10月23日电 (记者屈凌燕)浙江省2007企业信用活动周10月22日启动,在信用周开幕式上,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向社会公布了新制定的《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和《信用服务行业标准》。两项《标准》在全国信用管理领域都是首创。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会长袁明观介绍,《企业信用管理标准》是对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基准性规范,由信用管理政策体系、信用管理组织体系、信用管理执行体系三部分组成。企业可根据信用能力指标、信用效应指标、信用行为指标和信用外部评价指标,通过内部设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由专业的信用中介机构代理,定量分析、定性评价自身的信用管理情况。
《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则是为了保障信用服务质量,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市场公信力,促进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对信用服务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保持独立的市场地位,维护执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多项标准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据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黄笑苹介绍,两个标准的公布对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保障信用服务质量,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市场公信力,促进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和从业标准。
同时,为了树立一批信用管理机构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到位、对外信用形象良好的"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以典型引路,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浙江省工商局还联合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参照《企业信用管理标准》认定了全省首批信用管理示范企业39家。(完)
- 标签: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