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强化行业税源管理百户企业补税千万元
中新浙江网7月20日电 日前,临安市某节能灯企业到临安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补缴了增值税335515.11元。这是临安市国税局在开展节能灯行业专项评估中,发现该企业在2006年领用生产节能灯管所需的芯柱、灯丝分别为480万支、487万支,经推算应生产节能灯管449万只,而该企业账面反映生产的节能灯管为156万只,消耗与产出存在明显不符,企业承认少缴税款,有近300万只节能灯管未入账,自查申报账外销售收入230万元。
通过近几年来的发展,临安市现有节能灯生产企业208家,仅今年上半年就新增企业60家,已成为当地新兴特色产业。该局针对节能灯行业发展迅速、管理力量薄弱、现金交易频繁、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税源监控难等情况,积极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研,探索建立了“能耗预警、以耗核产、要素配比”的税源监控评估模型。通过对132户开展纳税评估,共补缴增值税1215万元,户均补税9.2万元。今年1—6月,该行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30400万元,应纳增值税5868万元,同比增收2672万元,增长83.6%;行业平均税负率达4.5%,同比提高0.45个百分点。
首先,深入企业调研,测算采集数据。该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的节能灯行业税源管理专项调研小组,深入企业了解节能灯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产销渠道,结合产品的原材料构成及消耗、成品率、销售价格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经调查,确定了以电费为主要能耗指标,玻璃管、芯柱、灯丝为主要物耗指标,职工工资和税负率为预警分析指标,分不同生产环节和产品测算出正常的数量关系,建立行业税源管理分析数据库。
其次,区别不同产品,设定控管指标。根据行业特点,该局把节能灯产品分为初级产品明管、中间产品毛管和最终产品整灯三大类,分别建立监控分析模型。对生产明管产品的企业确定了玻管成本占销售收入的物耗指标为35%;税负率预警指标为7%—7.5%。根据节能灯毛管的生产工艺流程,确定了灯管数量与芯柱、灯丝数量投入产出比例指标;建立电费、工资与生产数量、产品销售收入的配比指标。按照整灯的生产工艺,确定了两个监控指标:一是按照塑件和电器元件的领用、消耗数量核定生产量;二是按照流水作业和计件工作的特点,通过定时定人调查测算,每个生产工人每天的生产量为80—100支,U型灯的计件工资为0.4元/支、螺旋灯的工资标准为0.6元/支。并根据产品结构、工人熟练程度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最后,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动态监控。该局一方面是建立备查登记台账。按户建立《企业基本情况表》、《主要生产设备登记表》、《年最低生产能力预警表》、《月末存货盘存表》等基础资料。另一方面是实行分类管理。通过按季向供电部门核实用电情况,分析整理企业申报和日常采集的各生产要素指标,对指标异常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通过实施节能灯行业税源监控评估办法,有效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一些节能灯规模企业老总认为:“大部分小企业的产品一般通过市场销售,往往是不开具发票,使质次价低的产品形成了一定的市场,不利于行业的公平竞争。通过实施该办法,可有效遏制不开票申报纳税的行为,有利于企业上规模、产品上档次,促进节能灯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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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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