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男子酒后驾驶还对志愿者进行谩骂,被抓后还脱光衣服!
疫情防控期间,
拒不配合防疫措施,
还出手殴打在卡点执勤的志愿者。
日前,宁波市奉化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月14日晚上8点左右,仇某酒后驾驶电动车,来到奉化区锦屏街道奉中菜场防疫卡点处。在志愿者让仇某出示通行证时,仇某口出怨言,然后连续两下掌掴志愿者江某,并滞留在卡点谩骂,之后,仇某被其他志愿者劝离。可是没过多久,仇某再次返回该卡点,继续对志愿者进行谩骂。民警出警将仇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后,仇某采用脱光衣服、毁坏留置室内挡板等方式拒不配合调查。
此外,在2019年1月27日和6月8日,仇某曾先后两次因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2020年2月15日,奉化区公安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2月18日上午,奉化区检察院以仇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奉化区法院于同日立案后,及时启动疫情期间相关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于同日下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仇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随意殴打志愿者,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结合其之前的两次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及累犯等情节,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对仇某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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