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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复产复工和“”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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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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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的通知》(柳安委〔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委拟定了《柳州市年企业复产复工及“”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春节后,各类企业陆续复产复工,我市旅游企业迎来新的一年,恰逢全国“”召开在即,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了确保这一系列重点、期我市旅游安全管理局面良好和形势稳定,切实做好“”期间的旅游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强化重点时期隐患排查整治和深化风险管控工作,针对性、科学性、计划性地预防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制定本方案。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旅游企业、岗位、区域的安全风险,通过加强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整治和闭环管理等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通过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大检查,确保各县区旅游(发展)局和旅游经营者安全管控工作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周密精准、规范有效,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和科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形成制、规范化、科学化的旅游安全管理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使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经营者的应急救援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使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切实保障我市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以安全稳定的旅游迎接并确保“”胜利召开。

  开展旅游安全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检查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

  1.开展行业监管的“打非治违”、“扫黄打非”、“综合治理”和“”等专项工作,加强旅行社资质检查和导游管理。重点检查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的标牌、许可证、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悬挂以及经营档案管理情况。检查旅游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薪金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特别是要查处赴台游低价组团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或者变相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以“、解签”等为名,游客的违法行为。

  2.加强旅行团管理机制检查,检查旅行社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如检查组织行前说明会制度、行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查向旅游者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发放《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情况。重点检查“出境游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开展了相关的“出境游安全风险提示活动”、“出境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出境游组团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出境游保险保障提升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同时,检查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续保投保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关于做好2017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桂旅办〔2016〕391号)的落实情况。

  3.加强旅游包车租赁的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包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是否开展了相关的“联合督查检查活动”、“签订责任状活动”、“规范租车合同活动”、“提醒游客系安全带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旅游包车车况,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监督提醒,引导游客安全乘车,遏制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的发生。

  主动协调、配合安监、消防、食药监、质监、等部门,按“综合监管”的原则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检查,重点检查有关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经过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方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并落实演练;对外承包经营的桑拿、浴室、歌舞厅、酒吧、网吧、餐厅、商场等场所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特种设备的是否按期年审。消毒设备、灭菌设备、防疫设备、冷藏设备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日常防火巡查登记本是否落实到位,对会议厅(宴会厅)、客房、卡拉ok厅、煤气间、消防控制中心、厨房食品卫生、饮用水源等重点部位是否落实日常巡查制度。

  2.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是否落实专业资质单位定期保养;企业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气线、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是否超负荷使用。

  3.加强主要公共场所畅通性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和安全提示牌是否满足疏散需要,各通关和出入口是否保持畅通。

  4.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食物是否按标准贮存、加工、存放和保鲜;餐饮具消毒和保洁措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是否接受食品安全常识教育培训,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按照“综合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在同级的领导下,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安监、消防、食药监、质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和“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具体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

  1.加强因强降雨引发旅游景区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工作,落实景区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加强旅游景区的道、游乐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的安全。加强对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段的巡查,发现坍塌、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旅游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天气预报、预警和游船的安全防护等措施,确保游客水通运输安全。要加强对旅游餐饮接待点、船舶、漂流船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2.对高风险项目进行评估、监测、巡查,建立值班、报告、应急处置等制度。按照“分类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建立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通过开展高风险项目的“登记备案活动”、“落实监管责任活动”、“安全培训活动”、“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消除高危人群参与活动风险,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

  3.加强管理机制检查。通过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治理活动”、“游客流量控制检查活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流量控制和管理,引导游客游览、秩序游览、安全游览,节假日游客集中时不出现拥挤、踩踏事件。重点检查缆车、索道、机械游艺等大型游乐设施年审,健全定期检查、、保养、调试制度情况;检查戏水乐园、滨海、湖泊、浴场等涉水景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人员是否按质,按量配置,设置安全警示、安全疏散标志情况;检查人员密集的文娱节目演出场所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电气线、电器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状态;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是否对游客安全注意事项,指导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检查在建重点旅游项目施工安全防护情况;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状况。

  4.加强教育培训机制检查,检查工作人员是否了解防灾、避灾的一般知识。重点检查检查汛期隐患警示标志设立情况,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适用,警示内容是否通俗易懂,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检查是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游客拥挤疏导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

  1.加强管理机制检查。落实各级及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讲话;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2.加强旅游车辆安全检查。做好旅游客车定期检查、、保养,完善出场纪录和保养台账;播放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落实导游专座情况;按照要求做好道交通安全工作。

  属地为主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与检查相结合,督查检查与执法检查相合。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到3月21日结束,分四个内容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县区旅游(发展)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排查计划和落实措施。

  (二)自查自纠。上述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对本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如实记录和及时,并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工作。

  (三)集中打击整治。各单位要强化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力度,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两直”等方式,及时发现并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对本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开展隐患排查不积极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重大安全隐患隐情不报的企业和单位,要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公开,形成强大力。

  (四)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对本次专项行动各种进行情况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请各县区旅游(发展)局、各旅游企业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检查总结报至市旅发委监管科。联系人:胡韦青,电线,邮箱:。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重点期加强旅游安全管理,预防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办法,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和联络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旅游安全管理有序开展。(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落实;对问题严重不能正常经营的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单位,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要通报和,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和研判各类有关安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并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建立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协调、联动推进,确保全区旅业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少发生,巩固全区旅游安全领域平安、稳定和有序的良好局面。(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期间值班人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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