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杭州多个城区发布紧急通告!温州也有重磅发布!
来源:浙江之声融媒体中心综合都市快报(ID:dskbdskb 记者 刘云)、临安发布、江干发布、台州晚报、宁波晚报、温州发布等、浙江之声记者 林璐茗
为了确保市民游客的安全,西湖景区按照各级工作要求,仍然采取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时不时走过的景区民警,一边巡逻一边重复播放着广播:“目前还是疫情防控期间,请自觉戴好口罩,不要扎堆聚集,文明有序游览。”
现阶段,前往西湖景区的市民游客进入收费公园,仍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测温,符合要求的才能进入(老人和儿童等难以申领健康码的,在测温并登记游客信息后也可进入)。在开放公园,西湖景区加强了巡防巡查,积极劝导游客戴口罩、不扎堆、莫聚集,并随机检查游客健康码和体温。西湖景区仍在各个公园景点设立了临时留置观察点,如果发现市民游客有异常情况,依然需要根据防疫相关要求采取稳控措施。
为此,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此建议广大市民游客:在游览西湖景区过程中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务必佩戴口罩,并充分理解和配合景区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同时随着春季旅游旺季的到来,在疫情尚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呼吁广大市民游客尽可能不要到人员容易聚集的景点。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所属的各自媒体平台已陆续推出不少线上的西湖美景展示,大家可以搜索“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随时关注景区疫情防控信息,以及足不出户线上观赏西湖美景。西湖美景年年有,四季四时皆有美景,待到疫情结束后,西湖将以更加美丽的风姿欢迎大家前来休闲游玩。
除了西湖景区,
最近在浙江一些地方的街头
也发现
部分市民有些大意,放松了警惕
在台州东商务区的一家奶茶店门口,七八个年轻人站在一起,前后距离不足1米,等着自个的奶茶。再一看,有的人戴口罩的方式挺标准,将口鼻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的人戴口罩有些“敷衍”,遮住了嘴巴,露出了鼻子,还有人连口罩也没戴上。
在台州市府大道一家超市的门口,聚集着不少人群,大多数人都戴了口罩,但也有部分人没有佩戴。
随后,小编一行人来到了市民广场,也发现了部分市民未佩戴口罩,其中还有孩子。想对孩子的爸妈说一句,“娃娃的口罩不能省!”
不仅仅是街头
在各个小区门口
也不乏“心大”的市民
记者在宁波天一广场看到,虽然人流不多,三三两两,有些坐在广场边的座椅上,但有人却没有戴口罩。
月湖公园没戴口罩的孩子↑
院士公园里没戴口罩还抽烟的男士↑ 毛雷君 摄
院士公园里这位大姐全程把口罩拿在手中没有戴。毛雷君 摄
对此,今晚,杭州临安区、江干区等也相继发布紧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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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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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出行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的
紧急通告
1.广大市民要继续当好防控的主人,自觉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严禁玩扑克、打麻将、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与报告。
2.社区(村)和居民小区要继续实施闭合式管理,对居住本社区(村)和居民小区的人员进入需“测温+核验绿码”(低风险、较低风险社区可随机抽测核验),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加强管控,确需进入的实行“核验绿码+ 测温+登记”。继续加强楼宇管理,进入者需“测温+核验绿码”,坚决守好“小门”,守护家园。
3.广大市民要继续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进出社区(村)和居民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医院、公园等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交流时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4.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广大市民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大家共同努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江干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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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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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出行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的
紧急通告
随着我区疫情总体向平稳方向发展,少数市民逐渐放松了警惕,个别基层单元放松了管理,防范意识淡化,出现了市民出门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等现象。当前随着返工返岗人员以及出行市民的大量增加,又将面临新一波输入性疫情风险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体市民出行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紧急通告如下:
1.广大市民要继续当好防控的主人,自觉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严禁玩扑克、打麻将、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与报告。
2.村(社区)、小区要继续实施闭合式管理,对居住在本村(社区)、小区的人员进入可“随机测温+抽查绿码”或出入证,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加强管控,确需进入的实行“扫码+ 测温+登记”,坚决守好“小门”,守护家园。3.广大市民要继续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进出村(社区)和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医院等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交流时必须保持一定距离。4.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广大市民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大家共同努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杭州市临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温州发布第15号通告: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居住房屋
出租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即日起至疫情响应解除止,就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居住出租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管理通告如下:
1.严格执行出租房屋标准。出租房屋必须符合居住安全和消防安全规定,具备独立居住空间,可供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户单独居住。严禁合租房未有效隔断多户群租,严禁同一居室出租给多人混居(除家庭成员外)。
2.推行“一房一码”备案制度。凡是准备出租、已出租未入住、空置的出租房,由出租人(含转租人,下同)申请即将推出的“安居码”,经属地乡镇(街道)网格员对出租房核验通过后赋码,凭码方可出租。已出租入住的,按上述流程扫码备案。未获取“安居码”的,暂按原渠道备案。
3.实施“两码一证一承诺”(健康码+安居码+身份证+承诺书)入住制度。承租人凭健康“绿码”或有效健康证明+身份证,经“两查两问”排查符合条件的即可入住;持“红码”的一律不得入住,并及时报告村(社区、居),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落实集中隔离14天措施。承租人首次入住时,须扫“安居码”进行登记和在线填报《出租房承诺书》。
4.出租人要切实承担出租房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主体责任。出租人必须对新入住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汇总、第一时间报告。鼓励具备条件的出租房“应租尽租”,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持“绿码”或健康证明人员承租房屋;出租房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持“黄码”者承租并进行居家隔离14天。发现持“红码”未集中隔离、持“黄码”未居家隔离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承租人,要及时报告村(社区、居),村(社区、居)要立即按规定程序做好处置。群租房(10人及以上出租房)要按照“旅店式”管理模式,确定专人负责,实行闭环管理,做到防护预案、体温检测、卫生清洁、每日消杀“四个到位”,10人以下出租房屋也要落实消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5.承租人要切实履行有关义务。要如实提供个人身份、健康状况、旅行居住史等信息,主动配合出租人做好信息登记和报送,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向村(社区、居)报告,村(社区、居)要立即按规定程序做好处置。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严禁在出租房内玩扑克、打麻将、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不准在出租房内留宿他人。
6.各县(市、区)政府和公安、消防、卫健、住建、应急等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积极创新以“安居码”“健康码”为主的“互联网+”精密智控模式,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居)要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建立基层网格员“一日一回访”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承租人健康状况,切实做好信息核查、现场核验,落实安全和防疫监管等措施。各村(社区、居)对辖区内的承租人,要视同本地村(居)民管理,做好服务工作,不得无故限制持“绿码”的或有效健康证明人员出入租住所在的村(社区、居)以及小区、楼宇。
7.各地各部门以及出租人、承租人要切实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出租人对承租人信息知情不报、瞒报、漏报,尤其是持“红码”“黄码”者入住或不报告情况的;承租人隐瞒个人健康和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情况以及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等以上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我,一个温州人,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楼上卖眼镜:现在回头想想,我当时其实救了全家人的命
浙江一些家长:“非常缺!特别急!”
转发扩散↓
疫情还没彻底结束,大家都悠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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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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