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偷空房内电线 获利400元被判刑5个月
中新浙江网1月28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张茹颖)因为没钱上网,金华市磐安县男子陈某瞄上了正在装修的房屋,盗窃房内电线,再以10元一斤的价格贱卖。虽然只获利400元,还是因犯盗窃罪于1月27日被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14年2月,在外经商的郭先生回仙居过年,打算入住位于塔山沿路即将装修好的房子。然而,当他们打开房门时,发现本应安装在墙上的开关插座散落一地,装修好的电线也全部不见了。郭先生立即报了警。不久,民警在临海市将这个偷电线贼陈某抓获。
陈某27岁,是金华市磐安县人。陈某交代,他于2013年7月到仙居打工,因为嫌打工累又喜欢上网,便辞了工作每天都蹲在网吧玩游戏。没过多久,打工攒下的钱都花光了,为了维持上网的费用,他就寻找正在装修的房屋偷窃。陈某称,之所以选择空房作案,主要是这些房主防范意识较弱,他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房间,作案很“安全”。
2013年12月的一天傍晚,陈某从郭先生家敞开的一楼窗户爬进去,房间内空荡荡的,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电路已经装修好了。于是,陈某徒手撬掉开关插座,抽出墙内的电线,随即将偷来的10斤电线以10元一斤的价格卖给收废品的人。
之后几天,陈某只要一缺钱就故技重施,他先后4次以相同方式盗窃电线40多斤,再以10元到12元一斤的价格贱卖。虽然只获利400元,但被盗的电线经鉴定折合价值人民币63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为此,法官提醒,岁末年关是盗窃高发期,正在装修或者尚未入住新房的业主也要做好防范措施,记得锁好门窗,安装好防盗网和必要的监控设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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